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胡懷邦決定逮捕
2020年02月14日07:35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小字號
本報北京2月13日電 (記者彭波)最高檢13日消息,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胡懷邦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胡懷邦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 人民日報 》( 2020年02月14日 11 版)
(責編:喬慧、趙芳)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