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出台惠民惠企政策 支持疫情期間脫貧攻堅 

2020年02月25日23:51  來源:人民網-山西頻道
 

人民網晉城2月25日電(李夢文)今日,晉城市政府出台《關於疫情期間支持脫貧攻堅的十項政策》(以下簡稱《政策》),圍繞促進貧困人口就業、農產品銷售、財政金融支持、惠農政策落實、脫貧產業復工復產等方面,制定出了針對性解決措施,防止因“疫”返貧、因“疫”致貧。

在促進貧困人口就業方面,鼓勵企業優先使用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本年度企業與貧困勞動力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財政給予1000元/人用工補助﹔全市廠房式、居家式、“合作社+農戶”式扶貧車間,在疫情期間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1年內累計工作不少於6個月,領取勞動報酬不低於6000元/年的,按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每人1200元、其他勞動者每人1000元標准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助﹔以縣為單位,提高組織化程度,進行勞務輸出和外出就業。期間產生的健康體檢、信息採集、交通補助、居住隔離等相關費用由財政補助。

對全市建檔立卡貧困戶中未就業的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大學生,由市、縣政府協調所屬國有企業,結合勞動用工需求,幫助安排就業。

開發巡邏執守、保潔環衛、防疫消殺等公益崗位,用光伏電站收益,妥善安置補貼因疫情暫時無法外出務工的貧困勞動力,獎勵補助資金向在疫情期間做出突出貢獻或生病群眾傾斜。

在農產品銷售方面,對受疫情影響滯銷的農產品,優先安排檢測、採購、配送、銷售等。鼓勵全市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醫院的食堂,優先訂單採購貧困地區農產品,對表現優秀的通報表揚。引導農產品加工企業、大型超市等為貧困村送訂單,對表現較好的,給予資金獎勵,並落實相關免稅政策。

在財政金融支持方面,適當延長受疫情影響貧困戶扶貧小額信貸還款日期,延期期間貸款利率不得超過原合同利率。不得因疫情造成的客觀不利原因為由,拒絕合理信貸或對存量貸款無故抽貸、斷貸﹔對疫情期間逾期貸款,視情況可啟用風險補償金償還。

加快下達的各級專項扶貧資金,優先支持“兩不愁三保障”重點項目﹔在現有資金管理制度框架內,允許縣級調整和優化資金使用要求,向產業項目、就業支持、保障貧困群眾基本生活傾斜。

在惠農政策落實方面,對已享受低保、特困供養、殘疾人“兩項補貼”等救助政策的,視情延長定期核查期限,按原渠道繼續保障﹔對申請低保、特困供養的貧困人口,視情先給予臨時救助﹔對貧困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可根據需要直接給予臨時救助,按縣級最高限額標准執行﹔對因疫情造成重大生活困難的,採取一事一議,提高臨時救助額度﹔對未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申請支出型臨時救助時,重點核實其生活必需支出,不再進行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調查。

在脫貧產業復工復產方面,優先支持扶貧車間、扶貧產業項目復工復產。加快新建扶貧項目進度,具備開工條件的,可簡化項目入庫和公告公示流程,加快項目招投標進度,確保項目早日開工。

(責編:李夢文、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