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山西省宗教事務條例》7月起施行

2020年04月01日21:51  來源:人民網-山西頻道
 

人民網太原4月1日電(桑莉媛)今天,從山西省人大常委會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傳來消息,新修訂的《山西省宗教事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山西省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條例》共29條,從宗教院校的辦學管理和宗教教育培訓,宗教活動場所管理,宗教教職人員管理,宗教活動的舉辦四方面進行了修訂。這次修訂,緊緊圍繞山西宗教事務實際,注重總結經驗,堅持問題導向,抓住重要環節,著重突出對上位法的補充、細化和量化,著力解決山西宗教事務存在的實際問題,增強可操作性,體現山西特色,是山西立法工作中一次實施性法規的立法探索。

根據山西宗教事務實際,第七條和第八條分別對宗教院校的辦學管理和宗教教育培訓進行了規范﹔為解決宗教活動場所設立和管理中存在的難點問題,第九條至第十六條主要規定了宗教活動場所的設立原則、籌備設立期、場所登記、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修建、新建改建的審批程序、相關手續辦理、健全內部管理制度以及加強人員管理等內容,全方位確保宗教活動場所規范運行﹔第十七條至二十條分別從教職人員的身份認定、擔任或離任主要教職的手續辦理、跨地區擔任主要教職的程序、跨地區主持宗教活動的程序等方面作了規定,確保宗教教職人員依法、規范開展教務活動﹔第二十一條至二十四條對集體宗教活動和大型宗教活動的舉辦、宗教活動場所的行為准則、禁止進行的非法宗教活動以及宗教內部出版物的編印、發送等進行了規范,確保宗教活動依法舉辦。

(責編:孫越、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