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施行 呂梁山生態保護修復有法可依了

2020年05月19日21:01  來源:人民網-山西頻道
 

人民網太原5月19日電(桑莉媛)今天,從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傳來消息,《關於加強呂梁山區生態保護和修復促進高質量發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將於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呂梁山區地處黃河中游,是黃河生態安全屏障的重要組成部分,生態區位十分重要。加強呂梁山區生態保護修復,是保障黃河流域生態安全的重要舉措,也是推動山西高質量轉型發展的重要內容,對於山西融入國家發展戰略、維護黃河流域生態安全、造福三晉人民意義重大。

《決定》共27條,具體內容包括加強呂梁山區生態保護修復促進高質量發展的基本原則、建設目標、工作職責、重要舉措,以及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職責及相關法律責任。

其中,在農業產業布局方面,《決定》第二十一條明確提出“呂梁山區應當優化產業布局”。第八條規定了25度以上陡坡耕地和陡坡梯田、嚴重沙化耕地、重要水源地內15-25度坡耕地等區域“實施退耕還林還草”。在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了“呂梁山區內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對適宜耕種的農田坡度以下的緩坡耕地、破碎耕地、作業通道進行連片整治,達到大中型農業機械耕作和規模經營條件,發展有機旱作農業”。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為了加強呂梁山區生態保護和修復促進高質量發展,《決定》在生態保護修復、農業產區布局、產業結構調整、產權制度改革等方面都做了具體詳細的規定。可以說,該決定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是山西省地方性立法中一次有益的實踐探索。

(責編:孫越、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