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政策法治化 山西出台大數據發展應用促進條例

2020年05月19日21:19  來源:人民網-山西頻道
 

人民網太原5月19日電(桑莉媛)“支持培育大數據交易市場﹔大數據園區或者企業用地,可按科研用地出讓﹔支持數據中心全電量優先參加電力直接交易。”今天,在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傳來消息,《山西省大數據發展應用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自2017年以來,山西通過大數據發展規劃、促進大數據發展應用若干政策、加快推進數字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政務數據資產管理試行辦法等政策規章,出台了一系列具體措施,為投資大數據產業提供多項便利。如今,隨著進一步發展,亟需將這些經過實踐檢驗、切實可行的措施,通過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

通過對這些政策措施的梳理、評估,《條例》圍繞促進發展這個主題,在用地保障、用電成本、稅收優惠、人才引進、成果轉化等方面,有針對性地將這些政策上升為法規,提高穩定性、可預期性,進一步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值得關注的是,《條例》中不少措施具有一定突破,比如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大數據園區或者企業用地,可以按科研用地出讓,允許企業將部分用地用於建設自用的人才公寓。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列入省級重點工程的數據中心項目用地,優先保障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對大數據企業自建、購買或者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的,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具體辦法對相關費用予以補貼。

同時,第二十二條規定,支持數據中心全電量優先參加電力直接交易,鼓勵開展風力、光伏等新能源電力交易,降低用電成本。另外,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對引進、培育數字經濟領域技術、管理、市場和財務等優秀骨干人才的大數據企業,其骨干人才年薪達到規定數額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通過地方立法向全社會宣示山西實施大數據戰略的堅定決心,增強本地企業發展信心,吸引全國大數據企業落戶入晉﹔實現大數據產業政策的法治化,為大數據產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十分重要,也十分必要。”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主任湯俊權表示。

(責編:孫越、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