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政協原副主席秦李芳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2020年05月19日15:54  來源:人民網-山西頻道
 

人民網太原5月19日電(趙芳)據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晉城市政協原副主席秦李芳同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秦李芳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紀律意識缺失,組織觀念淡漠,為謀取人事利益,給予他人財物。

秦李芳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秦李芳同志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三級調研員﹔依法罷免其山西省第十三屆人大代表職務、終止其晉城市第七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撤銷其晉城市第七屆政協委員資格。

秦李芳簡歷:

秦李芳,男,漢族,1960年3月生,山西壺關縣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76年9月參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7年4月,任晉城市中小企業局黨組副書記、局長;2009年12月,任晉城市中小企業局黨組書記、局長;2011年10月,任晉城市發改委黨組書記、主任;2018年9月,任晉城市政協黨組成員、提案委員會主任;2019年2月,任晉城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提案委員會主任;2019年4月被免職。  

(責編:趙芳、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