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立法推進垃圾分類 文明風尚“淨化”家園

孫越

2020年05月20日21:20  來源:人民網-山西頻道
 

“您好,菜葉屬於其他垃圾,請您放進黑色筒內。”

“這是生活垃圾指導手冊,如果不清楚垃圾屬於哪一類,可以從上面查找。”

“進行垃圾分類,可以實現資源的最大化利用,減少環境污染。”

……

5月20日,在太原市塢城北街十八號院內,垃圾分類督導員正在向居民們宣傳實行垃圾分類的意義,並指導大家如何分類。

從去年11月起,該居民區作為試點小區啟動了生活垃圾分類,實行撤桶並站,由原來10多處垃圾站點合並減少為2處垃圾投放點,按標准增設4個顏色的分類垃圾桶,每天7:00-10:00定點定時投放。

“最初會有一些居民不理解,但經過半年多的試運行,大部分居民都積極配合,並且已經能夠分清各類垃圾。”太原市城管局副局長時中瑛說道。

據介紹,該小區試點垃圾分類效果顯著,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以引導為主,逐步建立體系,讓每一位居民形成良好習慣。“環境整潔了,更宜居了,居民們都享受這一成果,這是垃圾分類帶來的改變。”

作為全國46個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的重點城市之一,太原市從法規制度、設施建設、示范帶動等方面入手,扎實推進垃圾分類工作。

該市出台了餐廚廢棄物管理條例、建筑廢棄物管理條例、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城鄉環境衛生設施管理條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規,構建了較為完善的垃圾分類法制體系。同時統籌布局和謀劃各類處理設施的建設,實現協同處置、循環利用。並在全市20個小區實施了“撤桶並站、定時定點、分類投放、桶邊督導”。

目前,太原市垃圾分類覆蓋率達39%,上半年將在主城區26個街辦推開,覆蓋率達60%,年底力爭達到90%。

實行垃圾分類,關系廣大人民群眾生活環境,關系節約使用資源,也是社會文明水平的一個重要體現。為此,山西省制定出台了《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並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在省級層面立法作出規定,山西走在了全國前列。

“此次出台《管理規定》,就是要把城市垃圾分類工作抓實抓好、抓出成效。”山西省住建廳黨組書記、廳長王立業表示,要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身邊環境的改善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實實在在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據了解,《管理規定》共7章34條,分為總則、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和分類運輸、分類處理、保障機制、法律責任和附則。結合山西實際,適用范圍在國家要求11個設區市的基礎上,擴大到了11個縣級市城市建成區。

該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將採用“四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同時對居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大件垃圾和裝修垃圾進行單獨分類。

按照整體化設計、一體化推進、園區化承載的原則,有害垃圾由危險廢物處置單位進行處置、可回收物由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單位進行處理、廚余垃圾由專業處理單位進行資源化利用、其他垃圾由焚燒處理單位進行焚燒。

為打造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的全社會責任體系,此次出台的《管理規定》還提出了三個責任主體,即城市人民政府為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責任主體,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生活垃圾處理單位為生活垃圾處理的責任主體,並對其職責進行了明確。同時還明確了省住建以及省級相關部門的職責,街道辦事處的日常管理職責。

下一步,省、市各級政府將進一步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引導全社會養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和良好行為習慣。各市將根據實際制定出台具體辦法,加快分類收集運輸設施建設及分類處理設施建設,強化城鄉統籌,促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在全省全面推開。

(責編:孫越、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