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起 山西全面推行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化

2020年06月01日07:17  來源:山西日報
 

5月31日,記者從省公安廳交管局獲悉,山西將於6月20日起全面推行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化的推廣應用工作。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化工作開展后,全省范圍內所有機動車車主都可申領檢驗標志電子憑証。

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憑証與紙質憑証具有同等效力,已領取檢驗標志電子憑証的車輛,不需要再粘貼紙質標志,公安交管部門不以機動車未放置(粘貼)檢驗標志為由進行處罰。在駕車遇到交通民警執法檢查時,駕駛人可以主動出示檢驗標志電子憑証,民警將通過警務執法終端掃描電子憑証二維碼,核查電子憑証有效性和機動車狀態﹔如未出示電子憑証,民警將通過警務執法終端或信息系統核查機動車狀態,確認機動車是否在檢驗有效期內。對機動車在檢驗有效期內的,公安交管部門不以未出示檢驗標志電子憑証為由進行處罰。

據了解,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可以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台或“交管12123”手機App申領、查看和使用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憑証。檢驗標志電子憑証分為在線出示、離線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種出示方式。在線出示時,可以直接登錄“交管12123”手機App,實時在線查詢、出示本人名下或本人已備案機動車的檢驗標志電子憑証。離線出示時,可以提前登錄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台或“交管12123”手機App,將檢驗標志電子憑証下載並存儲於手機中,使用時直接出示。下載的電子憑証也可以轉發、分享,使用時可直接出示。打印出示時,可以將網上下載的檢驗標志電子憑証打印為紙質憑証,使用時可出示打印的紙質憑証。(記者陳俊琦 通訊員郭紅元)

(責編:麻潞、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