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快速路上小事故不快速撤離 罰200元

2020年06月18日06:47  來源:山西日報
 

為了解決長期以來的小事故、大擁堵問題,太原市日前決定嚴處快速路上小事故不迅速撤離車輛,違者將依法處以200元罰款。

6月10日8時,早高峰時段,在南中環塢城路高架橋上,因發生事故后長時間未撤離,兩位駕駛人分別被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兩車發生輕微事故后,一直僵持在高架橋上,僅僅幾分鐘的時間,后方車輛就發生緩行,直到民警到達現場才撤離。而兩車只是發生的小剮蹭,符合輕微事故的條件,民警依法對兩位駕駛人分別進行了處罰。凡在太原市主城區快速路、主干道,符合“車輛間、人未傷、車能動、有保險”條件的交通事故,可以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設置警告標志,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現場拍照,並立即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再報警或自行商議解決。

太原交警在現有122事故報警服務台增設財損事故快速處理引導流程,在“山西公安”微信公眾號及“山西太原交警”微信小程序中增設微信報警功能,拓展財損事故快速處理受理渠道,盡可能將事故對道路交通的影響降至最低。事故當事人也可以撥打122電話或微信報警進行事故報警,並根據指引進行下一步操作,同時耐心等待民警前往定責﹔未撤離現場的,警務人員將指令撤離。指揮中心工作人員通過互聯網及視頻監控發現交通事故后,會主動聯系車輛所有人或駕駛員,指引事故快速處理,警務人員將指令撤離。(記者曹秀娟)

(責編:趙芳、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