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退休人員再漲基本養老金

月人均增加175.6元,增幅5%,惠及全省273萬人

2020年07月14日06:43  來源:山西日報
 

7月13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省人社廳、省財政廳10日下發《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從2020年1月1日起,對2019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月人均增加175.6元,增幅5%,惠及全省273萬退休人員。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是連續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第5年同步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調整繼續堅持“並軌”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挂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調整,通過定額調整體現公平,通過挂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通過傾斜調整體現對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和高齡退休人員等群體的重點關懷。

調整辦法和標准具體為:(一)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3元﹔(二)挂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1元,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3元,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挂鉤調整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1.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企業退休軍轉干部調整后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510元的補到3510元。

《通知》明確,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同級政府負責安排資金,確保發放到位。沒有納入養老保險統籌的,由原渠道予以解決。同時,要求在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拖欠。(記者高建華)

(責編:李夢文、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