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首次設立失業補助金

2020年07月17日07:05  來源:山西日報
 

7月16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我省在全國率先出台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實施方案,首次設立失業補助金,截至7月15日,全省已為901名符合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95.84萬元。

我省落實國家有關部門部署,按照“廣覆蓋、保基本、兜底線”的原則,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及時聯合下發《關於印發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階段性實施失業補助金政策,失業補助金按照國家規定的最高標准執行。此次階段性設立的失業補助金不同於失業保險金。《通知》明確,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失業保險金的80%執行。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社會保險法》和《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須具備3個條件: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且有求職要求。長期以來,為防止騙保行為發生,主動辭職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才具有領取失業保險金資格。現實中,一些主動辭職人員並非“跳槽”,辭職也屬無奈。而他們在職期間,個人與單位都按時繳納了失業保險費。這次新政對原有制度進行細化和完善,主動辭職人員失業,也可以享受2020年3月至12月階段性政策,可按規定申請領取失業補助金。此外,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可按規定再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失業保險金的80%執行。(記者高建華)

(責編:李夢文、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