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開展規范使用醫保基金行為專項治理

為期5個月,對所有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全覆蓋檢查

2020年07月20日07:16  來源:山西日報
 

7月17日,記者從省醫保局獲悉,從本月起到11月底,我省開展為期5個月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規范使用醫保基金行為專項治理,對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全覆蓋檢查,堅決查處醫保領域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加強醫保基金監管。

省醫保局、省衛健委日前聯合印發《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規范使用醫保基金行為專項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就全省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按照《方案》要求,在各定點醫療機構自查整改基礎上,各級醫療保障部門和衛生健康部門將通過抽查復查、飛行檢查等措施,對全省所有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全覆蓋檢查。針對不同類型的醫療機構及其診療服務行為,突出治理重點,分門別類“對症治理”。對公立醫療機構,重點治理違規收費、重復收費、超醫保支付范圍、無指征診療、套餐式檢查、套餐式治療、高套病種、將臨床實驗項目違規納入醫保報銷等行為﹔對非公立醫療機構,重點治理虛假結算、人証不符、誘導住院、無指征住院等行為。

《方案》明確,專項治理主要針對不合理收費、串換項目(藥品)、不規范診療、虛構醫療服務問題和其他違法違規問題,如將目錄外藥品、診療項目、醫用耗材串換為目錄內收費,收治明顯未達到住院指征的患者入院治療,偽造、變造、虛構醫療服務結算,開展與自身資質不符的診療服務並納入醫保結算等問題,進行逐項檢查,著力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

本次專項治理中,對於自查整改期限結束前,主動足額退回違法違規所得,全部整改到位的定點醫療機構,可依法依規從輕、減輕或免於處罰。自查整改期限結束后,在抽查復查或飛行檢查中,發現定點醫療機構自查整改不力,未按時足額退回違法違規所得,或仍然存在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的行為,堅持零容忍,將依法依規從重處罰,並公開曝光。(記者高建華)

(責編:麻潞、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