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積金中心出台紓困惠企政策

階段性緩繳或者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20年07月27日07:31  來源:山西日報
 

為推動紓困惠企政策加快落地,7月24日,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將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致經營困難的餐飲住宿和文化旅游行業的正常繳存單位實施階段性支持政策。

具體措施為:符合條件的繳存單位經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工會討論同意,可以在2020年12月31日前申請階段性緩繳或者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階段性緩繳或者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期限不超過1年,自批准之日起計算。申請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單位和個人比例分別不得低於3%﹔階段性緩繳或者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期滿后的次月起單位應當恢復正常繳存,並於6個月內補足緩繳期間應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階段性緩繳或者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期間,繳存職工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正常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階段性緩繳期間或結束后,職工發生調動、解除勞動關系、退休或者死亡等情形需要轉移或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企業應當優先予以補繳。

單位申請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后,職工月繳存額不低於當年度規定最低繳存標准時,職工符合貸款條件的,可以正常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階段性緩繳期滿,單位按時補足緩繳期間應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后,階段性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在申請程序上,單位申請階段性緩繳或者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需提供經辦人身份証(原件、復印件)和《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階段性緩繳或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申請表》,向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分理處或管理部進行申請。申請單位提交資料齊全合規的,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記者丁園)

(責編:張婷婷、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