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守信懲失信 太原開啟衛生健康領域監管模式大變革

焦搏文 段思齊 實習生任夢璇

2020年07月30日15:39  來源:人民網-山西頻道
 

為加強衛生健康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衛生監管機制,太原市衛健委日前印發《醫療衛生信用分類監管辦法(試行)》和《公共場所衛生信用分類監管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兩個《辦法》),在簡政放權的同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以“管得好”支撐“放得開”。

此次按照兩個《辦法》實施信用分類監管的范圍是太原市醫療衛生和公共場所衛生兩個專業中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証》《中醫診所備案証》《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証》的企事業單位,共計8000余家市場主體。《辦法》自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為什麼要實施信用分類監管?信用評級如何劃分?信用分類監管的意義是什麼?7月29日,在太原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太原市衛健委相關負責人對兩個《辦法》進行了深入解讀。

激勵、懲戒、修復 “三管齊下”

“太原市僅醫療機構、公共場所兩個領域市場主體就有8000余家,而在編在崗衛生健康行政執法人員僅有271人,市場主體信用缺失時有發生。建立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是保障人民群眾就醫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的必然之舉。” 太原市衛健委副主任趙宏英介紹。

兩個《辦法》聚焦建立健全覆蓋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監管環節的信用分類監管機制。對誠實守信的信用主體,實行寬鬆信任化監管,辦理行政許可過程中,享受“綠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激勵措施。對“嚴重失信”單位實施重點嚴格監管,在監管中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從嚴從重處罰,讓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制。

除激勵與懲戒措施外,兩個《辦法》規定:每年3月31日前,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向社會公開本行政區域信用主體的信用評價結果,方便社會查閱信用信息。在公示期限內,企業或個人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利影響后,可依法依規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提出信用修復申請,重建社會信用。

守信者“無事不擾” 失信者“利劍高懸”

“傳統監管模式對所有監管主體平均用力,監管成本高,市場主體壓力大、受干擾多。”太原市衛健委監督科科長王萬金介紹,對市場主體進行分級分類監管,首先要建立完善監管對象的信用信息檔案。主要依托太原市區域衛生信息平台搭建衛生健康行業信用信息數據庫,同時利用好社會信息公共平台,多渠道歸集被監管單位的信用信息。

根據被監管單位信用狀況,兩個《辦法》將被監管單位信用類型劃分為誠實守信(A級)、信用良好(B級)、一般失信(C級)、嚴重失信(D級)四個類型。

對“誠實守信”(A級)單位,實行寬鬆信任化監管,給予免查或減少抽查頻次、適當減免自查、優先向政府部門推薦評優、與相關部門和行業實施聯合激勵等多種激勵措施﹔對“信用良好”(B級)單位實行寬鬆包容化監管,適當降低監管頻次,在監管中如發現未造成社會危害的輕微違法行為,加強行政指導,督促改正,可免予行政處罰等﹔對“一般失信”(C級)單位實施重點監管,全面提高監管頻次,實行失信預警,在監管中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從重處罰等﹔對“嚴重失信”(D級)單位實施重點嚴格監管,在監管中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從嚴從重處罰,並採取黑名單管理、限制或禁入市場。

“一方面,使守法誠信經營的市場主體降低被監管成本,也使政府降低行政成本。另一方面市場主體要想降低自己的被監管成本,減輕監管壓力,就必須下大力氣改善自己的信用狀況。”王萬金說。

讓信用監管“拿得出”“管得住”

兩個《辦法》按照“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原則,明確了具體的免責情形和追責情形。

其中,行政執法人員履職不到位、未按要求進行抽查檢查、未依法及時公示抽查檢查結果等6類情形要被追責﹔行政執法人員履職盡責,但因現有專業技術手段限制不能發現所存在問題,檢查對象發生事故與執法檢查人員的抽查檢查不存在因果關系等6類情形照單免責,維護執法人員勤勉盡責、清廉履職的積極性,樹立有擔當、有作為,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的衛生健康監督執法形象。

據了解,下一步太原市衛建委將利用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多種形式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工作﹔進一步建立完善被監管單位信用信息檔案﹔加強外部協調,建立與發改、醫保、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信息共享和協調機制,探索信用分類跨部門聯合監管機制。

太原市衛健委副主任孫慧生表示,兩個《辦法》的出台明確了守信和失信行為范疇,建立了信用分類監管制度,有助於科學開展信用狀況分類評價。在此基礎上,將結合醫療衛生機構和公共場所的信用分類情況,實施差別化分類監管,實現機構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的信用全過程閉環管理,推動聯合獎懲機制落地見效,構建信用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機制,促進衛生健康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責編:張婷婷、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