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如何推進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

提高籌資標准 健全保障機制

2020年09月12日07:05  來源:山西日報
 

近日,省醫保局、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聯合下發《關於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提高居民醫保籌資標准、健全待遇保障機制、加強經辦管理服務等內容,受到社會廣泛關注。近日,記者從省醫保局獲悉,9月1日起,2020年預收2021年度居民醫保集中征繳正式開始。

2020年度人均財政補助提高30元,2021年度個人繳費同步提高30元

《通知》明確,2020年,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准提高30元,達到550元。同步增加個人繳費標准。2020年預收2021年度的個人繳費標准同步提高30元,達到每人每年280元。

《通知》明確,對持居住証參保的參保人,個人按當地居民相同標准繳費,各級財政按當地居民相同標准給予補助。

鞏固住院待遇水平,落實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等政策

近年來,我省居民醫保保障范圍不斷擴大,保障待遇穩步提高,截至2019年底,我省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2564萬人,城鄉居民住院政策范圍內平均報銷比例保持在75%左右。去年,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患者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等一批醫保惠民政策相繼落地,居民醫療保障水平不斷提高。

此次《通知》要求,各市要用好居民醫保年度籌資新增資金,確保基本醫保待遇保障到位。鞏固住院待遇水平,城鄉居民住院政策范圍內統籌基金平均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2020年底前,全面取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及門診統籌定額管理,開展普通門診統籌。落實好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規范門診慢性病病種、准入標准,簡化認定流程。

同時,鞏固大病保險保障水平。各統籌地區要根據基本醫保籌資、大病保險運行情況,統籌提高大病保險籌資標准。按要求全面落實大病保險各項政策和貧困人口傾斜保障政策。

此外,發揮醫療救助托底保障作用。落實落細困難群眾救助政策,分類資助特困人員、低保對象等困難群眾參加居民醫保,按標資助、人費對應,及時劃轉資助資金,確保困難群眾應保盡保。鞏固提高住院和門診救助水平,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結合救助資金籌集情況和救助對象需求,統籌提高年度救助限額。

打贏醫保脫貧攻堅戰,確保動態應保盡保

今年是脫貧攻堅戰收官之年。《通知》要求,各部門要全力打贏醫保脫貧攻堅戰,確保完成醫保脫貧攻堅任務。聚焦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會同相關部門做好貧困人口基本醫療保障工作,按照貧困人口動態調整信息共享機制的要求,落實新增貧困人口及時參保政策,抓實參保繳費、健全台賬管理、同步基礎信息,做好省內異地參保核查,實行貧困人口參保、繳費、權益記錄全流程跟蹤管理,確保貧困人口動態應保盡保。

《通知》明確,要鞏固醫保脫貧攻堅成效。全面落實落細醫保脫貧攻堅政策,持續發揮醫保三重制度綜合保障、梯次減負功能。協同做好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戶及因疫情等原因致貧返貧戶監測,落實新冠肺炎救治費用醫保報銷和財政補助政策。扎實做好動態醫保扶貧網上調度工作,動態跟蹤攻堅進展。

強化經辦管理服務,提升參保群眾滿意度

醫保經辦服務水平關系著醫保政策落地落實,關系著廣大參保群眾的基本醫療保障獲得感。

《通知》明確,抓好參保繳費工作。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做好參保情況清查,完善參保基礎信息,提升參保數據質量,強化部門協作,摸清參保底數,清理重復參保,穩定持續參保,減少漏保斷保,實現應保盡保。加大重點人群參保擴面力度,清理戶籍、居住証、學籍等以外的參保限制,杜絕發生參保空檔期。

《通知》要求,推進一體化經辦運行。落實市級范圍內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一窗口辦理、一單制結算”。大力推進系統行風建設,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山西省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2020版)》服務事項、樣表格式完成醫保信息系統改造,實現經辦業務系統、政務服務平台等全覆蓋,確保全面落實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制度。同時,要做好政策解讀,提高群眾對經辦服務清單和相關辦事指南知曉度,進一步完善經辦管理服務流程,簡化辦事程序,優化窗口服務,推進網上辦理,方便各類人群辦理業務,提升參保群眾經辦服務體驗滿意度。完善異地就醫業務協同管理機制,嚴格落實線上備案48小時審核辦結機制,夯實全省域應用“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及“國家異地就醫備案小程序”線上備案工作基礎,確保符合條件的參保城鄉居民及時享受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

《通知》要求,提升經辦管理服務能力。加快構建全省統一的醫療保障經辦管理體系。按照國家要求和部署建立統一的醫療保障服務熱線,組建專業服務團隊,提高運行效率和服務質量。大力推進服務下沉,實現省、市、縣、鄉鎮(街道)、村(社區)全覆蓋。(記者高建華)

(責編:張婷婷、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