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生態建設產業化、產業發展生態化

山西省全面實施林長制

2020年09月18日07:03  來源:山西日報
 

9月15日,記者從省林草局獲悉,近日,我省印發《關於全面推行林長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全面實施林長制。

森林、草原、濕地等森林資源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和重要資源,是人類生存發展的重要生態保障。《意見》要求,堅持保護優先、系統治理,綠色發展、生態惠民,黨政同責、部門聯動,問題導向、精准施策,依法治林、改革創新的原則,通過建立以黨領導下的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林長制分級責任體系,進一步健全最嚴格的森林資源保護制度,推進生態建設產業化和產業發展生態化,實現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有機統一。

林長制分為省、市、縣、鄉、村五級。在省級層面設立總林長、副總林長和林長,其中總林長由省長擔任﹔副總林長由省政府相關負責同志擔任﹔林長由省領導擔任,責任區域為1-2個市和省直國有林管理局。在市、縣層面,兩級分別設立總林長、副總林長和林長,總林長、副總林長參照省級設置,林長結合本地區實際分行政區域和國有林管理單位設置,由同級領導擔任。在鄉、村層面,鄉級設置林長、副林長,林長由同級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副林長由同級政府其他領導擔任﹔村級設置林長,由村委會主任擔任。針對國有林管理單位,由省林草局設置省直林長和副林長。林長會議每年原則上召開不少於一次。

《意見》明確了各級林長的職責和主要任務,要嚴格保護森林資源,防控森林資源災害,大力開展國土綠化,提高森林質量效益,持續深化改革創新,強化森林資源監管。省林草局局長張雲龍表示:“全面推行林長制是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具體實踐。在省委‘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下,我們將通過林長制,力爭到2025年全省森林覆蓋率達到26%以上,森林蓄積量達到1.69億立方米,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到73.5%,濕地保護率達到55%,全省70%以上的可治理沙地得到治理,資源綜合保護能力顯著提高,宜林荒山荒坡實現基本綠化,完成自然保護地優化整合,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結構優化、功能完善的森林資源保護和發展體系。”(記者張麗媛)

(責編:趙芳、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