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住“外防輸入”關口 全面消除風險隱患

山西省疫情防控辦調整重點人群管控措施

2021年01月10日07:55  來源:山西日報
 

1月9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於調整重點人群管控措施的通知》。

近期,國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蔓延,國內部分省市報告本土多點散發病例,特別是我省近鄰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等地突發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勢異常嚴峻,使我省疫情輸入風險陡增。為牢牢把住“外防輸入”關口,全面消除風險隱患,按照從嚴從緊要求,現將重點人群管控措施調整如下:

一、所有來自中高風險地區人員,要第一時間向所在村(社區)、單位(或所住賓館)主動申報,履行公民責任,配合落實防控措施。

二、對高風險地區來(返)晉人員,一律實施“14+2”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集中隔離14天,2次核酸檢測)。

三、對中風險地區來(返)晉人員,一律實施“14+2”居家醫學觀察措施(居家觀察14天,2次檢測核酸)。不具備居家觀察條件的,一律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四、對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一律實施“14+3+1”和“7+1”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集中隔離14天,期間3次檢測核酸、1次抗體檢測﹔增加7天居家觀察或集中隔離,期滿1次檢測核酸)。

五、對國際航班經停太原入境人員,一律實施“14+4+2”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集中隔離14天,4次核酸檢測,2次抗體檢測)。本省人員在集中隔離期滿回到各市、縣后,要向所在村(社區)、單位主動申報,實施“14+2”居家醫學觀察措施。

六、對從其他省份口岸入境的來(返)晉人員,一律實施“14+2”居家醫學觀察措施(居家觀察14天,2次檢測核酸)。

七、各市、縣防控辦和省疾控中心要加強信息報告,及時將排查管控情況逐級報省防控辦。各市、縣收到外省直接推送的相關信息,也要及時將相關情況逐級報省防控辦。(記者秦洋)

(責編:麻潞、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