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職權、徇私枉法  孝義市公安局原局長韓振民被提起公訴

2021年03月26日15:25  來源:人民網-山西頻道
 

人民網太原3月26日電(張婷婷)今天,從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傳來消息,孝義市原副市長、孝義市公安局原局長韓振民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一案,經呂梁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興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興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韓振民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興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韓振民利用擔任交城縣縣長助理、縣公安局局長、孝義市政府市長助理、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礦企安全檢查、礦產非法開採、爆炸物品審批、酒店治安管理、民事糾紛干預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在擔任交城縣公安局局長期間,未對交城縣智能交通技術監控項目合法性進行審查,在公安部明令禁止的情況下,將項目發包給企業,給國家造成特別巨大經濟損失,依法應當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在擔任孝義市政府市長助理、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等職務期間,因私情幫助涉嫌危險駕駛罪的犯罪嫌疑人逃避刑事追責,依法應當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責編:張婷婷、張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