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正式實施 太原立法聚焦城鄉社區治理

2021年04月28日18:09  來源:人民網-山西頻道
 

人民網太原4月28日電(雷昊)今日,太原市人大常委會舉行《太原市城鄉社區治理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該《條例》共7章51條,將於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

據介紹,《條例》專章規定了社區建設,重點解決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不平衡、不完善問題。其中,第十一條規定,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編制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依法制定城鄉社區綜合服務地方標准。第十六條規定,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新建、改(擴)建、購買、租賃、項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方式,統籌推進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

為進一步提升社區治理水平,《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本市建立覆蓋城鄉社區的法治宣傳教育制度,開展法律服務進社區活動,提高居民法治意識,引導和支持居民理性表達訴求、依法開展活動和維護權益。同時,《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本市建立並實行城鄉社區網格化管理制度,加強村(社區)、企業和單位網格化服務管理,推進以紅色、雪亮、法治、智慧為特征的“全科”網格建設。

值得一提的是,為更好地體現社區的服務效能,拓寬社區服務的渠道,豐富社區服務的內涵,《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社區服務應當堅持政府主導、鼓勵社會參與、加強市場運作,採取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居民志願服務、社會捐贈捐助等多種方式。

“出台《太原市城鄉社區治理促進條例》,有針對性地解決太原市社區治理存在的問題,為群眾提供更完善的設施、更優質的服務、更舒適的生活,對提高社區治理效能、推進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太原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孟凡政說。

(責編:雷昊、張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