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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長會商”助調解 晉城公安打造“楓橋經驗”新樣板

2021年12月08日1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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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你們的耐心勸說,估計到現在這個事情還解決不了,說不定我還把事情給捅大了。”日前,李某專程到晉城市沁水縣公安局嘉峰派出所,將一面印有“不推不拖,一心為民”的錦旗送到了趙樹理調解室。

今年7月21日,突如其來的強降雨將李某家位於晉城市沁水縣嘉峰鎮張山村老圪堆山的墳墓沖毀。李某認為是上方的養雞場在修建時改變了原先雨水順山勢自由擴散而流,雨水傾瀉集中導致受損。養雞場負責人認為,主要原因是由於連續強降雨而沖毀的。二人發生爭執,李某一氣之下便將通往養雞場的道路堵住。

沁水縣公安局嘉峰派出所接警后第一時間指派民警趕赴現場進行處置,同時協調司法所、村委介入調解處理。因賠償金額存在較大分歧,調解21天無果,為防止事態升級惡化,嘉峰派出所、司法所圍繞爭議焦點及時啟動“三長會商”聯動機制,引導雙方進入訴訟程序,法院調解兩次后進行了判決,當事雙方均未提出上訴,並對處理過程及結果表示認可和滿意。

今年10月底,晉城市公安局與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司法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建立基層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三長會商”聯動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三長會商”機制旨在通過加強“一庭兩所”對接,以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為主體,成立“3+N”(基層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與婦聯、民政、治保會、黨群服務中心以及網格員、專職村干部)聯席會商小組,建立矛盾糾紛流轉銜接、聯合化解、周通報、月研判、法律宣傳、業務培訓“六項機制”,形成矛盾糾紛源頭化解聯動聯調、優勢互補的機制,積極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

嘉峰派出所作為首批省級“楓橋式公安派出所”,組建了“警+司+民+N”調解團隊,即“警”由經驗豐富的民輔警和具有心理咨詢師資格証的心理疏導人員組成﹔“司”由司法所、法庭等司法人員組成﹔“民”由群眾威望高、調解經驗豐富的特邀調解員組成﹔“N”由各村、各企業調解委員會等人員組成,認真落實“三長會商”機制。依托“趙樹理調解室”,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在實踐中傳承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將“三長會商”制度優勢轉化為基層治理效能,用實際行動踐行新時代公安派出所的職責使命。(來源:晉城市公安局)

(責編:朱紫陽、張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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