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部!山西以法治護航中部城市群高質量發展
人民網太原3月31日電(記者 桑莉媛)3月30日,記者從山西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支持和保障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質量發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將於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此,該《決定》成為全國第一部省級人大常委會對省內城市群發展作出的重大事項決定。
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質量發展是該省進入國家“十四五”規劃和2035 年遠景目標綱要的重大任務,是構建全省“一群兩區三圈”城鄉區域發展新布局的核心抓手。加快實現山西中部城市群領先發展、爭先崛起、率先布局、創先轉型,對引領全省現代化建設、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意義重大,對山西在全國版圖中彰顯地位、更好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至關重要。
據介紹,《決定》共十三條,包含了三部分內容。第一部分是推動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質量發展的總體要求,由第一條至第三條組成。強調了城市群發展的重要性,提出了推動城市群發展的總體思路、重點任務、工作原則和主要目標,明確了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五市政府的主要職責。
第二部分是推動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工作,由第四條至第八條組成。針對城市群建設中產業布局、協商合作、統一市場、協同創新、民企參與這五個需要高度重視、切實抓好的關鍵環節,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第三部分是加強法治保障、全社會參與方面的內容,由第九條至第十三條組成。提出人大要通過立法和監督工作支持城市群發展,要積極發揮人大代表的作用,法院、檢察院要為城市群發展提供司法保障。
“推動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質量發展,是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一件大事。”山西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淵表示,《決定》的出台,有利於鞏固完善山西中部城市群發展的決策、協調和執行機制,有利於以法治方式保障五市優勢互補、工作協同、政策聯動、市場統一、資源共享,有利於動員社會各方面共同支持和參與山西中部城市群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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