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力量保障學位質量
前不久,《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經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將於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學位法取代了自1981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從法律位階上加強了對學位的規范管理,助力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
學位法的通過和施行,將進一步完善學位管理體制,有利於促進高等教育改革發展。40多年前,我國初步建立學位制度,對加快培養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人才起到積極推動和保障作用。如今,學位法從工作體制、授予資格、授予條件、授予程序、質量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和學位條例相比,相關規定增加了25條,變得更加細致完善。比如,學位法明確,學位包括學術學位、專業學位等類型。這是本次立法的一項重大突破,是加快培養多樣化高層次人才的頂層設計,也是對30余年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實踐探索的經驗總結。
學位問題,事關各類人才特別是高層次人才的培養。規范管理學位,歸根到底是為了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學位法在第一條明確提出“保障學位質量”,並設專章作出細化規定,全面構建學位質量保障體系。從“教”的層面明確導師的條件、職責,要求配備品行良好、具有較高學術水平或者較強實踐能力的指導教師,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從“學”的層面要求學位申請人遵守學術道德和學術規范,有學術不端等情形的,不授予學位或者撤銷學位……學位法回應社會關切,劃底線、嚴要求,有助於擠出學位“水分”,更好營造尊重原創、追求卓越的學術風氣,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與此同時,學位法進一步規范碩士、博士學位授予點自主審核制度,強調授予和撤銷學位的程序正義。前者對於保障和擴大學位授予單位自主權,進一步激發辦學活力具有重要意義,后者則有助於更好保護學位申請人、學位獲得者的合法權益。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堅持學術自由與學術規范相統一,有效規范學位授予工作,是推動我國學位管理體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題中應有之義。
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期待有關方面加強學位授予的規范化管理,將相關法律規定落到實處。也期待以貫徹落實好學位法、完善學位管理體制為契機,深入推進高等教育改革發展,培養更多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助力教育強國、科技強國、人才強國建設,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有力支撐。
(作者為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教授)
《 人民日報 》( 2024年05月28日 1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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