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非遺瑰寶 傳三晉文脈
——解讀新修訂的《山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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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五千年文明滋養的三晉大地,非物質文化遺產厚重多彩,是中華文明多元一體、薪火相傳的生動見証,也是山西文化強省建設的重要內容。近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山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6月1日正式施行。
連日來,記者先后採訪相關人士,就《條例》如何立足時代新要求、貼合山西實際、聚焦非遺保護痛點難點等重點內容,進行了逐一解讀。
鼓勵利用與堅守底線並重
初夏時節,晉城陵川縣奪火鄉“山風霧語”露營基地裡,金銀錯技藝縣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郝建偉正忙著給游客講解非遺技藝。這些年,他不僅潛心鑽研手藝,還在營地內設置了非遺體驗區、文創展銷區,讓游客在山水之間觸摸三晉文化的溫度。
“將非遺資源融入文化旅游,是我們一直在堅持做的事。”趁著休息時間,郝建偉和記者聊起自己的探索。隨著文旅融合逐步加深,營地越來越受歡迎,但快速發展的背后也有困惑。“很多時候都是摸著石頭過河。既擔心把非遺技藝過於商品化,又怕它無法真正走進人們的生活。針對發展中遇到的這些問題,我們很想得到一些實實在在的指導。”
隨著《條例》即將施行,這些“困惑”將逐步得以解決。
翻開《條例》,“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寫入條文,為非遺保護工作明確了根本遵循。針對非遺保護涉及部門多、協調難度大的現實,《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非遺保護工作協調機制,把相關部門拉到了同一張桌子上,讓協同配合有了制度抓手。
讓郝建偉這樣的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倍感踏實的,是《條例》裡這樣的暖心規定:鼓勵依托景區、度假區、休閑街區、鄉村旅游重點村鎮建設非遺特色景區,打造具有山西特色的非遺與旅游融合品牌。《條例》在鼓勵活化利用的同時,增加原則性限制條款——開發和利用非遺時,應當尊重其文化內涵和表現形式,不得有歪曲、貶損等行為,不得進行虛假或者誤導性宣傳。
“修訂后的《條例》取消了章節劃分,不搞‘大而全’‘小而全’,提高立法針對性、精准度、實效性,做到開門見山、直入主題,確保修改的法規立得起、接得住、真管用。”在今年4月15日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省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委副主任王彪這樣介紹。
鼓勵利用與堅守底線並重,既為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指明了方向,也為非遺技藝發展織密了法治“保護網”。
堅持分類施策、精准保護
“非遺工作以前的重點,以整理保護為主,要搞清‘遺產是什麼’。現在,工作著力點發生了重要轉變,關注‘遺產要發揮什麼作用’,也就是關注如何對非遺進行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5月8日,山西非遺研究院執行院長衛才華談起這次修訂,感觸頗深。
他告訴記者,過去20年,非遺保護主要集中在搶救性、普查性、搜集性的整理保護階段,核心是建檔、保存、傳承。如今,則需要去探索解決非遺融入當下生活的路徑,並形成一種新的文化生活方式。
在衛才華看來,這正是非遺保護進入新階段的應有之義。“《條例》回應了這一轉變,對整個非遺保護工作給出了指導性、建設性的意見。特別是專門提到了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村鎮、街區這些內容,非常具體、非常細化。”
《條例》用多達17條的篇幅,通過“四個結合”構建了一套上下貫通、左右協調、大小兼容的保護體系和格局。
——建立協調機制與強化經費保障相結合。《條例》明確將保護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同時鼓勵社會力量通過設立基金、捐贈、資助等方式參與,形成了“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資金支撐模式,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
——調查、認定、記錄、建檔相結合。《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需組織開展非遺調查,並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予以認定、記錄、建檔,建立健全調查信息共享機制,允許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參與,為每一項珍貴遺產留下翔實的文化檔案﹔
——建立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與確定保護單位相結合。《條例》要求為列入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項目確定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成為非遺“守護人”,讓保護責任從抽象落到具體﹔
——重點保護與區域性整體保護相結合。《條例》對戲曲、民歌、鼓樂、面食、中藥炮制等體現三晉文化特色的非遺項目予以重點保護。對晉中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等非遺集中、存續狀態良好的特定區域,實行區域性整體保護。
這一系列措施,既以山西非遺的地域辨識度為核心抓手,又以文化生態的整體完整性為重要支撐,讓分類施策、精准保護從理念落地為扎實實踐。
繪就非遺保護新圖景
“法規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省文化和旅游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正廳長級)張志仁的話擲地有聲。
張志仁表示,《條例》強化責任落實、細化執行舉措、強化監督問效,不僅呼應了我省“十五五”規劃綱要中關於“建設文化旅游深度融合發展高地”的重點建設方向,也為推進非遺“系統性保護”提供了具有山西特色、符合山西實際的法治解決方案。
讓全社會參與進來,是《條例》的重要導向。《條例》將每年六月第二周設立為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周。“非遺傳承不能隻在傳承人圈子裡打轉,得讓老百姓特別是年輕人知道、了解、喜歡。”一位社區文化工作者告訴記者,設立宣傳周這個做法特別好,到時候可以集中搞活動、辦展覽,讓非遺真正走進社區、走進學校、走進日常生活。
在系統性保護上,《條例》針對不同存續狀況的非遺項目提出差異化策略,特別是對“急需保護”的非遺,要求制定專項保護方案並成立專家組進行指導。一位長期從事非遺工作的學者評價:“以前談保護,往往一個標准管所有項目。但瀕危項目和生命力旺盛的項目,保護方式怎麼可能一樣?分類保護抓住了要害,說明非遺保護正在走向精細化、科學化。”配合晉中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的建設提升,以及對非遺代表性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名錄實行動態評估、優勝劣汰的退出機制,《條例》正推動非遺保護從“重申報”轉向“重實效”。
深化文旅融合同樣有了清晰路徑。文旅部門將依據《條例》,加強對各地非遺傳承體驗設施的指導支持,開發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產品與服務﹔辦好“2026中國非遺面食大會”、持續深化“跟著非遺去旅行”品牌、繼續實施“山西非遺好物”品牌賦能計劃……
從太行山麓到汾河兩岸,從傳承工坊到熙熙攘攘的特色商圈,新修訂的《山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正以精准的制度設計、務實的保護舉措、鮮活的融合路徑,讓三晉非遺在傳承與創新中煥發時代光彩,正將法治優勢轉化為推動我省非遺高質量發展的強大效能。“非遺讓旅游更快樂,非遺讓身體更健康,非遺讓生活更美好”,這既是願景,更是正在鋪展的現實畫卷。(記者康少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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