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開展專項行動
更好服務困境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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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本報北京6月2日電 (記者吳儲岐)為貫徹落實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督促指導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以下簡稱“未保機構”)充分發揮服務困境未成年人的主陣地作用,民政部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未保機構“提質增效”專項行動,之后轉為常態化開展。
專項行動明確,未保機構在收留、撫養由民政部門依法臨時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基礎上,拓展到為困境未成年人以及有需求的其他未成年人提供關愛服務﹔未保機構從主要為符合條件的臨時監護未成年人提供收留、撫養服務拓展到為社會上廣大困境未成年人和有需求的其他未成年人提供危機干預、監護評估、監護支持、宣傳教育、心理健康關愛、孤獨症未成年人關愛服務和社會融入支持等各類服務。
專項行動聚焦未保機構建設發展,重點實施“夯基固本”“4+1提質”“培訓賦能”“安全守護”“牽手共進”“培育支持”等六大行動。各地未保機構及時更新兒童福利信息系統存量數據,明確專人負責數據錄入工作,確保數據及時、准確、完整。各地未保機構要認真履行收留撫養臨時監護未成年人、開展危機干預、進行監護評估、組織業務培訓4項法定職責。在此基礎上,每個未保機構要根據當地實際需求和自身資源,在監護支持、宣傳教育、心理健康關愛、孤獨症未成年人關愛服務和社會融入支持等方面至少選取一項開展特色服務工作。
專項行動要求2026年底前實現所有未保機構負責人全部參加培訓﹔開展未保機構安全管理風險排查整治,重點聚焦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建筑安全、用電安全、設施設備安全等領域,每年要至少開展一次綜合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各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要統籌組織轄區內未保機構開展結對幫扶工作﹔地市級民政部門至少選取一家未保機構,重點培育支持關愛服務困境未成年人的社會組織。
《 人民日報 》( 2026年06月03日 1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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