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進一步健全完善臨時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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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近日,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健全完善臨時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進一步優化救助流程、細化救助標准,全面提升臨時救助時效性與可及性,切實筑牢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安全網。
《實施意見》緊扣“保基本、兜底線、救急難”定位,進一步健全完善政策措施。明確了全面推行急難事項“小額快救”、對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和剛性支出困難家庭實施托底救助、規范實施臨時救助“一事一議”、加強“救急難”信息對接服務等7項重點任務。
《實施意見》提出,對因教育、醫療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一定時期內出現嚴重困難的低保邊緣家庭和剛性支出困難家庭,可按照支出型臨時救助對象審核審批程序給予臨時救助,原則上採取“一次審批、分階段發放”方式,定期定量發放臨時救助金。對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尚處於審核確認過程中,或者已審核確認但救助金尚未發放,且當下基本生活難以為繼、需要立即採取救助措施的,可視情先給予臨時救助。對基本生活存在嚴重困難的未參保失業人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等群體,結合實際情況,按規定給予臨時救助。急難事項“小額快救”,根據救助人數分檔確定救助標准,辦理時限一般不超過3天。對困難情形復雜或救助金額已達到上限仍不能緩解基本生活困難的救助個案,可以採取“一事一議”方式,通過集體會商研究解決。發揮各級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工作銜接機制作用,對政府救助后仍有特殊困難的,可通過我省“救急難”信息對接服務系統,進行供需精准匹配,由慈善組織和社會力量實施救助幫扶。
據了解,該《實施意見》自5月12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各地將進一步完善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加強政策宣傳與基層隊伍建設,提升政策知曉度和救助服務水平,讓救急解難更及時、更精准、更暖心。(記者霍雪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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