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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山西省上調最低工資標准

2026年08月20日09:25 | 來源: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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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准的通知》,明確自2026年10月1日起,將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一類2350元、二類2250元、三類2150元。同時相應提高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一類13.5元、二類12.9元、三類12.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一類25.3元、二類24.2元、三類23.3元。此番調整將進一步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基本權益,合理增加勞動者勞動報酬,助力穩定就業市場,更好適配山西經濟發展與民生保障需求。

按照原勞動保障部《最低工資規定》和《山西省最低工資規定》等相關規定,最低工資標准指的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該標准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和行車等特殊工作環境和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適用的最低工資標准。(記者韓林芳)

(責編:武笑、桑莉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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