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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為綱 美麗山西建設再譜新篇

2026年08月20日15:23 | 來源: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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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正式施行。作為我國第二部法典、世界首部以“生態環境”命名的法典,它是30多部生態環境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規、1000多件地方性法規等的“集大成者”,為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筑牢更強法治根基,標志著我國生態環境保護邁入“法典化”時代。

立足表裡山河,我省生態環境部門承接國家法典精神,銜接地方生態環境法治實踐,把法典制度優勢轉化為三晉大地生態環境治理效能,積極探索法治護航綠色發展的實踐路徑。

從“有法可依”到“有典可循”

實現歷史性跨越

生態環境法典立足全球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保護挑戰,系統構建一體化生態保護法律框架,為世界各國統籌發展與生態保護提供中國立法樣本,充分展現我國作為全球生態文明建設參與者、貢獻者、引領者的大國擔當,標志著我國生態環境治理從“有法可依”邁向“有典可循”的歷史性跨越。

談到法典出台的創新與亮點,省生態環境廳法規與標准處副處長、三級調研員王建芳認為:首先,法典並非簡單的法規匯編,而是對生態法治體系的系統性重構,其核心在於實現從“分要素管控”向“系統治理”的根本性轉變,通過總則統領、五編協同的制度設計,全面落實“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體”理念﹔其次,世界范圍內首次在環境法典中單設綠色低碳發展專編,直接將國家“雙碳”目標和高質量發展戰略,從政策引導層面提升為剛性法律制度﹔第三,強化公眾環境權益,將公眾從環保的“旁觀者”轉變為“參與者”,環境法治從“政府監管”走向“全民共治”﹔第四,壓實企業主體責任,不再“一罰了之”,構建“行政處罰+民事生態修復賠償+信用懲戒”的三重約束機制,大幅提高違法綜合成本﹔第五,統一規則,消除法律沖突,構建起更加統一完備、嚴格規范的法律責任體系,以剛性的法律責任保障法典有效實施。

法典施行,進一步夯實制度保障,對我省生態環境治理起著引領性作用。王建芳表示,法典從制度層面為美麗山西建設、破解我省生態治理重難點問題提供頂層法律工具。一是為守護好黃河流域生態安全筑牢法治基礎。法典確立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法定原則,強化流域統一監管、生態流量保障、橫向生態補償制度,明確了黃河流域生態保護紅線和底線,為持續實現“一泓清水入黃河”提供剛性法治保障。二是破解資源型地區歷史遺留生態難題。法典進一步壓實污染主體生態修復法定責任,細化生態修復、生態損害賠償、多元化資金投入、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推動煤矸石綜合利用、礦山生態產業化,把生態治理“負擔”轉化為綠色發展增長點。三是助力產業綠色低碳轉型。法典專設綠色低碳發展篇章,對清潔煤炭利用、可再生能源開發、循環經濟、碳排放管控作出系統性制度安排,推動降碳減污協同發力,規范發展綠色產業,助力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四是提升依法治污規范化水平。法典統一生態環境監管權責、執法程序、法律責任,理順各部門監管邊界,化解長期存在的權責交叉、監管盲區問題。

突出“公眾參與”原則

捍衛群眾生態環境權益

法典扎根市井煙火,把群眾身邊的環境痛點納入法治軌道,守護群眾身邊的藍天白雲、寧靜居所、潔淨家園,既劃定公民環保義務,也捍衛群眾生態環境權益。

8月13日,在省城杏花嶺區一居民小區裡,山西晉來律師事務所律師黨慧慧就8月15日施行的生態環境法典,向各位居民講解民生領域的關鍵變化。黨慧慧說:“這部法典不是簡單的‘修修補補’,而是從制度上把環境治理的重心,從過去的‘末端管污’轉向‘源頭防控、過程管控、系統治理’。對老百姓而言,最直觀的感受就是——身邊的油煙、噪聲、垃圾、輻射,都有了更明確的法律回應。”

法典明確,公民應當增強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採取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垃圾分類、綠色出行、節約水電、拒絕一次性用品,這些日常習慣,不再只是道德倡導,已經成為法律層面的義務。

針對群眾反復投訴的噪聲擾民、餐飲油煙等民生難題,黨慧慧介紹,法典明確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的餐飲項目。這是把治理關口前移到規劃審批環節,從根子上減少“樓下開店、樓上受害”的矛盾。

黨慧慧說:“過去廣告屏、夜景照明刺眼卻無法可依。法典新增光污染防治專章,要求戶外廣告屏等採取防眩光措施,拒不改正的可處以罰款,填補了法律空白。法典還專設‘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章節,明確單位、家庭和個人負有源頭減量和分類投放的法定義務,承擔產生者責任。這意味著垃圾分類從‘倡議’變成‘必須’,為基層執法提供了明確的法律支撐。”

法典同樣賦予群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黨慧慧說:“法典專章規定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要求監管部門公布便捷舉報渠道,實名舉報必須反饋處理結果,並對舉報人信息保密。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還可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這既是對群眾監督權的保障,也是對執法部門回應能力的新要求。”

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法典一頭守護綠水青山,一頭連著萬家燈火,讓每一位百姓都成為生態環境法治化的直接參與者與受益者。

以法典為總遵循

賦能生態環境治理提質增效

法典的生命力在於實施。立足“兩山七河一流域”治理布局,我省以法典為總遵循,統籌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推動礦山修復、流域治理、產業轉型在法治軌道上協同發力,賦能全省生態環境治理提質增效。

省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總隊副總隊長蔡建鋒介紹,立足法典最新要求,省生態環境廳及時對標新規,修訂《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准》與《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事項清單》,通過制度創新打通依法治污、制度護綠雙向路徑,為生態治理筑牢制度根基。下一步,我省將持續推進生態環境執法規范化建設,細化執法流程、統一裁量標准,進一步規范全省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行為,讓基層執法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切實增強生態環境執法的權威性與公信力。

“在生態環境執法方面,依托數字化轉型成果,持續深化生態環境智慧監管體系建設,綜合運用在線監控、無人機巡查、大數據分析等科技手段,常態化開展非現場監管執法,精准排查、鎖定環境問題,實現精准治污、科學治污,大幅提升環境監管效率與精度。”蔡建鋒表示,在嚴格監管的同時,我省生態環境執法部門積極推行包容審慎的柔性執法模式,依托《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事項清單》,堅持教育與懲戒相結合,引導企業主動整改問題、落實環保主體責任,護航企業綠色健康發展。此外,不斷完善跨區域協同治理模式,打破地域、部門壁壘,深化上下游、左右岸聯動執法,統籌推進重點流域、重點區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有效破解跨界污染治理難題。

蔡建鋒說,此次依托法典全面施行的契機,我省將持續健全生態環保法治體系,切實把法典制度優勢轉化為生態治理實際成效,以法治剛性守護生態安全底線、厚植區域綠色發展底色,全力推動全省生態環境保護治理工作提質增效、走深走實。

法治固根本,法典利長遠。我省將把生態環境法典施行貫穿美麗山西建設全過程,讓法治力量持續守護表裡山河,繪就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三晉畫卷。

(責編:武笑、桑莉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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