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強鳥類保護工作
山西發布2026年第2號總林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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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保護鳥類是維護生態平衡,保障生物多樣性,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重要舉措。9月25日,省級總林長簽發我省2026年第2號總林長令——《關於全面加強鳥類保護工作的令》。
總林長令要求,各級林長要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扎實開展全省保護鳥類活動和打擊非法捕獵販賣鳥類專項行動,多措並舉,標本兼治,全面加強鳥類保護工作。
要切實增強鳥類保護的緊迫感責任感。我省地處“東亞—澳大利西亞”候鳥遷徙通道上,是候鳥遷徙的重要中轉站和棲息地,每年吸引大量候鳥在此停留或越冬。近年來我省劃定40處候鳥重要遷徙通道,發揮了保護候鳥、維護生物多樣性的作用,但在個別地方仍存在非法交易、獵捕野生鳥類的問題,對鳥類等野生動物的生存繁衍構成一定威脅。各級林長要充分認識到鳥類等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的重大意義,健全完善黨政同責、屬地負責、部門協同、源頭治理、全域覆蓋的鳥類保護長效機制,強化日常保護監管,從嚴開展專項行動,確保各項保護舉措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要加強鳥類遷徙通道和棲息地生境保護。各級林長要認真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對列入我省候鳥重要遷徙通道的40處重要繁殖地、越冬地、遷徙停歇地及自然保護地等重點區域實行嚴格管理,減少人為干擾,加強巡護監測,確保鳥類遷徙安全、棲息安寧。要加強鳥類疫源疫病監測防控,加強19處國家級監測站和25處省級監測站建設,嚴格執行重點監測時期日報和非重點監測時期周報制度,及時發現並處置鳥類異常情況。加快構建市、縣兩級野生動物收容救護體系,全力提升鳥類收容救護能力水平,切實做好野外受傷受困、執法查沒鳥類收容救護等工作。
要扎實開展打擊非法捕獵販賣鳥類專項行動。各級林長要督促林草、公安、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網信、郵政等部門,密切協作,嚴格執法,扎實開展保護鳥類活動和打擊非法捕獵販賣鳥類三年專項行動,聚焦“捕獵、販賣”兩個重點,快速行動,持續推進,從快從嚴整治,多環節、全鏈條強化監管,清除張網捕鳥等亂捕濫獵現象,線下線上一體發力,嚴防野生鳥類進入市場交易,堅決肅清非法捕獵販賣鳥類亂象。要加強人工繁育鳥類活動監管,嚴格核查從業機構場所設施條件、人員配置等情況,規范審批,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杜絕借人工繁育“洗白”非法來源鳥類行為。
要創新宣傳形式營造鳥類保護氛圍。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愛鳥周”“野生動物保護宣傳月”等重要時間節點,堅持正面引導與警示教育相結合,多層次、多樣化、全覆蓋開展線上線下宣傳教育活動,聚焦候鳥遷徙通道沿途、重要棲息地周邊的群眾,及鳥類活動周邊社區、花鳥市場、快遞物流等特定行業從業群體,大力宣傳保護鳥類的重大意義,普及科學知識和法律知識,引導廣大人民群眾自覺抵制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違法犯罪線索,營造愛鳥護鳥濃厚氛圍。(記者張麗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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