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山西视窗2008年4月16日电 15日,记者从省环保局获悉,为保证奥运会期间的空气质量,省环境监察总队将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敏感区、海河流域上游周边的矿山企业尾矿库、风景名胜旅游区沿线以及与周边省份交界区域进行“诊断”,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同时要求未规范排污口的企业必须于5月31日前完成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工作,设置统一的标志牌。
据介绍,从现在开始,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将加强对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
对于没有经过环保部门依法审批的建设项目,无论何时建成,一律要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责令其停止建设和生产,并严格依法予以重处。同时对所有超标排污、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排污的企业要采取停产整顿措施。对故意超标排放、弄虚作假和屡查屡犯的企业,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重罚。记者 薛琳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