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山西视窗,欢迎来稿sxrmw@163.com   
在线QQ:729691445
视窗首页新闻中心 | 社会观察 | 本网特稿 | 视窗联动 | 山西看点 | 地方频道 | 名企名品 | 时政人物 | 商界精英
社会生活环保在线 | 电力煤炭 | 今日交通 | 经济视野 | 风光山西 | 汾水艺苑 | 绿色空间 | 本周回顾 | 商机无限
山西视窗 >> 新闻中心 >> 山西快报
业内人士提醒:旅游合同中,定金与预付款是两码事

打印】【关闭

    人民网山西视窗2007年6月26日电  游客与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并交付了一定数额的定金,但由于种种原因游客无法成行,希望旅行社将余额退回,遭拒。类似争议在旅游纠纷中经常发生。又到旅游高峰,业内人士提醒市民,签订旅游合同前,消费者一定要分清预付款和定金,千万别让旅行社“忽悠”了。

    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定金与预付款都是先行给付卖方的一定款项,容易混淆,但在性质上是不同的。预付款是一种在合同履行期限没有到而提前支付的价款,实质上是提前履行合同约定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目的在于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本身并不是提前履行合同义务。在合同履行的情况下,定金是收回还是抵为价款,这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并非一定是抵作价款。在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下,过错者就应承担丧失或双倍返还定金的不利后果。而预付款本身就是价款或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给付款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受预付的一方当事人违约,预付款都应退回。

    另外,依照《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额的20%。如果游客交付的费用超过全部旅游费的20%,旅行社收取的这笔款项就不是定金,而是旅游费价款的分期支付,也就是预付款。旅行社在扣除已发生的费用后,应退还消费者剩余款。记者 张婉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责任编辑:张向斌)
 
 
新 闻 搜 索
关键字:
热 点 回 顾
· 节约资源拟为法理基本国策
· 银行成为房价上涨幕后推手
· 全国低保标准将会适当提高
· 中国金融业存在"十大矛盾"
· 保监会否认交强险变相涨价
· 欧盟将禁销含猫狗皮毛产品
· 国企分红有助国资有度进退
· 五项工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 阿里巴巴--打开魔瓶(附图)
· 城镇居民对物价满意度下降
· 证券投资超储蓄成居民首选
· 企业家信心指数两年来最低
· 以后药价每两年要调整一次
· 百姓热衷买房的经济学分析
· 美对华高科技出口管制出炉
· 我国建筑业总产值破4万亿
· 焦协:今年焦炭将量价齐增
· 秸秆发电有望带来千亿市场
· 灰色收入正在拉大贫富差距
· 中国成东亚地区的核心动力
本网简介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网络营销 | 网站律师 | 招聘信息 | 合作加盟 | 联系方式

人民日报社 人民网山西视窗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 ICP00006 号
主办 : 人民日报网络中心 人民日报驻山西记者站 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北路 92 号
电话: 0351-4069830 传真: 4069830 邮编: 03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