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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平陆这一国家级贫困小县的茅津渡煤焦管理站,虽然仅是个百余人的正科级单位,站长却开着60多万元的轿车,副站长开着40多万元的轿车,站里十几万元的轿车就达10多部。站内职工反映,近几年这里管理混乱,偷税漏税乱收费现象惊人。就此,笔者深入该站进行调查,了解该站24小时内向过往车辆收取过境费;用由运城市国税局监制煤管站自行印刷的普通发票套取国家环保排污费和可持续发展基金;为谋取私利,向不交国家排污费和可持续发展基金的拉煤焦车辆和企业大开绿灯。
弄虚作假敛钱财
距茅津渡煤焦管理站不到两公里的运三高速路口旁,陆续停着不少拉焦炭和原煤的大车,两辆面包车等在一边。知情人告诉笔者,停在这里的多是没有交排污费和可持续发展基金的“黑车”,而两辆面包车里坐的就是当地的送车人,这些送车人因为与煤焦管理站的人有关系,每车可以比实拉吨位低报三四吨,赚得100元到200元的辛苦费。
笔者在答应不泄露身份,以保证日后不受打击报复,才说服一辆拉焦车配合调查。该车从稷山县一焦化厂拉焦37吨,开有三联“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省内工业用焦调运单”,并无其他交费单据。到茅津渡煤焦管理站时,站上人员留下一联,同时开据两张“山西省运城市焦炭稽查站普通发票”,一张是每吨1元共37元的,一张是每吨27元共918元的。据车主说1元属乱收费,是已被取消的出境费,27元内含18元排污费9元管理费,但没有国家规定的排污费定额发票。该票上盖运城市国税局监制章,但没盖该站公章。该车通过大桥收费站到出省验票处时,工作人员收回一张发票后,该车越过黄河大桥驶入河南境。据业内人士说,从公路出省的拉焦车辆随车必须携带焦炭企业的销售票、已交的排污费定额发票、已交的出省公路焦炭定额发票。而该车带的调焦单是通过铁路运输的焦炭走公路段时的票据。据了解,铁路运焦的各项费用在装车时才办理。
原本铁路运焦为何改走公路呢?原来车主为少交税费和茅津渡煤焦管理站联合弄虚作假:排污费收取是根据焦炭企业污染程度不同,收取标准也不相同。稷山的焦炭排污费每吨应收取49元,可由于茅津渡煤焦管理站用普通发票每吨只收27元,每吨就能节省22元,这样一来,上述37吨的拉焦车便可省594元。按规定,焦炭排污费和管理费的收取对象是焦炭生产企业,不允许向车辆收取,这些车辆应回到当地焦炭管理部门换取票据,拿到交费依据后,才能改走公路。但茅津渡煤焦管理站利用车主贪利之心,与企业联合作假、肆无忌惮地流失国家各项税收,套取国家焦炭排污费。凡从此出省的拉煤焦车辆,不管交费票据是否齐全,都要交省物价局已废止的每吨1元的出境费。
笔者在现场了解到,有的出省车辆只带着一张过磅单,或找送车的,或像上述方式交费后出省。
套取国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
茅津渡煤焦管理站还存在套取国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问题。按规定要求,每吨原煤收取不等的可持续发展基金,外运原煤需持可持续发展基金交费单据方可出省,该站对未持票的煤车用上述所说的市国税局监制的普通发票收取每吨50元,不开可持续发展基金专用发票。
笔者从3月25日上午10时到下午6时离开,共经过拉煤、焦车180多辆,当地知情人说白天过往车辆不算多,晚上所过车辆是白天的两倍还多,23时后过往的大多数是黑车。该站一职工透露,这里每天套取国家排污费和可持续发展基金达到数十万元。排污费是国家环保总局委托煤炭运销公司代收的,有国家环保专用发票;可持续发展基金是国家税务总局委托煤炭运销公司代收的,同样有正式专用发票。这些税费由煤焦管理部门向生产销售企业收取。山西省政府明文规定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排污费和可持续发展基金。而茅津渡煤焦管理站却无视这些规定,向过往车辆收取本应向企业收取的税费。
管理问题混乱
当天下午5时,笔者来到该管理站,两层的办公大楼只有一负责人在岗,他称自己不是法人,不接受采访。一楼右手第一间是当天值班马站长的办公室,门却紧锁,许久有一工作人员开门入内,半个多小时也没联系到值班站长。值班领导脱岗难觅行踪,难怪该站人员反映这里管理混乱。虽然大楼内难觅人迹,但在大院却停放着5辆高级轿车,其中有一辆是警用牌照的警车,知情人说这辆警车是该站的工作用车,进出时警笛鸣响。
茅津渡煤焦管理站用地方普通发票套取国家环保排污费和可持续发展基金,弄虚作假造成国家大额税款流失,真不知他们这种违法违规行为何时才能终止?(来源:山西日报;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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