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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山西视窗2008年5月16日电 山西省物价局15日公布,6月1日起,山西省餐饮、旅游等服务业中的部分节能、环保的企业,其用水、用气价格将与工业用水、用气同价。
目前,山西省餐饮、旅游等服务行业执行的水价、煤气价格普遍高于工业水价、气价,此次为部分服务业实行与工业用水、用气同价,主要是为了鼓励这一行业节约能源,促进环境保护。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同价后,这些企业用水、用气的降价幅度在20%-30%之间,以太原市为例,同价后,服务业的用水价格将由现行的4.10元/立方米,降至3.10元/立方米;用气价格由1.20元/立方米降至0.9元/立方米。另外,鼓励类服务业的用水、用气价格低于工业用水、用气价格的,按现行价格执行。
据悉,省物价局正在统计全省鼓励类服务业的企业数量,具体名单将于6月前公布。记者 黄堃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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