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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山西视窗2009年1月7日电 6日,省审计厅公布,根据2007年的审计结果,截至2008年年底,省财政收缴欠缴的省级收入51269.88万元。
2007年,省审计厅对太原、临汾、晋中、忻州、吕梁5个市和52个县(市、区)2005年、2006年的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查出5市财政和29个县(市、区)财政未按规定上缴省财政的非税收入21.78亿元。省财政厅向相关市财政局下发了催缴通知,要求限期上缴省财政。
对尚未缴省的收入,省财政将按照审计决定在批复2008年决算时扣缴,并加收5%的滞纳金。今后对审计部门查出的欠缴省级收入,将取消市、县分成部分,全额收缴省级财政。
来源:山西晚报 (记者 黄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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