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定位突出特色 山西立法引领高等教育改革

2020年04月01日21:57  来源:人民网-山西频道
 

人民网太原4月1日电(桑莉媛)今天,在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对外发布,本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依法引领推动、服务保障山西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现由“以量谋大”到“以质图强”的重大转变,充分发挥高校服务国家战略和山西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山西实施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据介绍,《办法》由原来的不分章节43条修改为现在的5章41条,即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高等学校办学”、第三章“高等学校教师与学生”、第四章“高等教育投入与保障”、第五章“附则”。

与原实施办法相比,《办法》充分发挥了立法的引领作用,其中明确规定:“高等教育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并将立德树人作为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要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突出了立法的针对性。针对山西高等教育布局和科类结构不够合理的突出问题,增加“建立健全高等学校分类发展体系,引导高等学校明确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规定;针对山西优质教育资源比较短缺的现状,增加“通过重点投入、政策支持、资源保障等措施,推进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和一流专业建设”的规定;针对山西高层次人才培养和供应不足的突出问题,增加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等制度、提高教学业绩在评聘和考核评价中比重等引导教师做好教书育人本职工作的规定。

此外,《办法》不仅确保了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还增强了法规的可操作性。针对原实施办法中高校办学自主权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规定较为原则的问题,作了细化规定,使得层次更为清晰、更便于实践操作。

(责编:孙越、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