蹚路转型再加劲 山西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立法

2020年05月19日21:37  来源:人民网-山西频道
 

人民网太原5月19日电(桑莉媛)今天,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传来消息,《山西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山西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对促进全省加快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步伐发挥出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创新驱动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金钥匙”,作为山西省转型综改立法的统领,《条例》共七章五十三条,从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人才支撑、环境优化和体系建设等方面,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解决方案和法律保障。

其中,为弥补山西创新平台数量少、实力弱的现状,《条例》第八条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在重点优势领域建设省实验室;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和引导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第二十四条规定,鼓励创建省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平台。

产业创新方面。《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坚持产业差异化发展原则,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发展格局;第二十三条规定,培育龙头企业,优先发展具有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第二十九条规定,政府应当加大对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力度,以及订购、远期约定等购买政策;第三十条规定,建立首台套等的示范应用基地和激励保障机制,推动创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在第三十二条、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中,《条例》规定山西作为资源型省份和欠发达地区,要突出科技创新和赶超战略,推行多种灵活用才引才方式,不拘一格引进人才。

针对环境优化方面,《条例》在第三十九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用和协同保护机制,完善以智创城载体的双创体系,以及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基金,可以设置不同比例的容错率。

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需要精准有效的政策支撑体系,《条例》第六章“体系建设”,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和考核体系等,分别作了规定。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要求我省率先蹚出一条转型发展的新路。条例的出台,是对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认真贯彻和坚决落实,并极大地有利于凝聚全省创新发展、奋力争先的力量,有利于调动企业、政府、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加快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山西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李渊说。

(责编:张婷婷、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