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确定时间表

2020年05月27日10:14  来源:人民网-山西频道
 

人民网太原5月27日电(张婷婷)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历年形成政府信息的归类整理、建立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山西将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

同时,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实现工作效率提高、公开标准提升、政策解读提质、回应关切提速、监督考核提效、政务服务提品,为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提供重要支撑,为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夯实基础、筑牢根基。

《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主要任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公开平台、监督与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基层政府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关要求。

今年11月底前,山西各县、乡两级政府要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经上一级政府审核后,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

县、乡两级政府要推进政务公开内部流程标准化,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和流程规范;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县级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应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

《实施意见》指出,2021年10月底前,山西县、乡两级政府要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动态调整和管理机制,并根据标准目录完成对历年形成政府信息的归类整理。同时,要建立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要建立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鼓励开展广播电视问政、在线访谈、政策大讲堂等主题活动,切实增进政民交流互动。

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分值权重不低于4%;同时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明确公开事项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将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固化到现有业务流程中,做到政务公开操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运作。

县级政府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渠道,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2022年6月底前,县、乡两级政府要结合自身实践,围绕公开什么、由谁公开、在哪公开、如何公开等内容,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流程、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对已有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查漏补缺、优化升级。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2年底,山西要建成相对统一、各具特色、贴合实际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干部队伍专业素质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责编:张婷婷、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