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省委书记楼阳生主持会议

研究部署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稳就业工作 审议《关于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0年06月12日07:29  来源:山西日报
 

6月11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脱贫攻坚约谈整改落实、省领导“四不两直”调研脱贫攻坚、省委脱贫攻坚督导组督导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全省稳就业工作,审议通过《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山西省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委书记楼阳生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省委和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和听取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脱贫攻坚问题整改,高位推动、靶向发力,省领导带头“四不两直”发现问题、推动整改,省委脱贫攻坚督导组坚守一线、尽职尽责,各级各部门守土尽责、狠抓落实,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进一步强化责任、提高站位,较真碰硬抓好整改,确保在国考大考中交出优秀答卷。坚持实事求是,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实践检验。要强化交总账意识、军令状意识,进一步查找短板不足,盘点推进工作,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完胜。要根据国考结果奖优罚劣,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体现鲜明用人导向。要把脱贫攻坚、全面小康、乡村振兴贯通起来,加大推进产业、就业、教育、兜底等工作力度,促进巩固脱贫成果。

会议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有力措施、严格标准,认真抓好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以此次督察整改为契机,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厚植良好统计生态,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提高全省统计工作水平,为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科学支撑。

会议听取关于我省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赡养老人立法情况汇报。指出,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增进民生福祉的一项新政。要在衔接现有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建立标准适度、能兜住底、可承受、可持续的普惠性养老体系,从制度上解决老年人养老和返贫致贫问题。要坚持激励约束相结合,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优良传统,通过立法完善子女赡养老人的标的标准。要加强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解读力度,引导动员群众积极踊跃参保,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会议指出,“六稳”首先是稳就业,“六保”当务之急是保居民就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稳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抓好援企稳岗,用好减税降费、金融支持、失业保险返还等政策,帮助企业提高生存能力,稳定就业岗位。要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要抓好“人人持证、技能社会”重点民生工程,加快推进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建成全省统一的劳动力建档立卡管理信息系统,做到精准分析,促进供需对接。拓展用好省内省外就业市场,提高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各市县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技能培训,以改革办法探索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实效。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更多适应经济社会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提高就业质量。

会议指出,中小企业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要更加及时有效解决企业恢复生产经营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着力帮扶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真正发挥稳经济、稳就业的重要作用。要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减轻企业融资负担,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有效提升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培育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要常态化深入开展入企服务,“一企一策”为企业纾困解难,形成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编:张婷婷、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