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土两税”减免政策援企稳岗精准发力

【做好“六稳” 落实“六保”】市场活了 商户笑了

2020年07月22日07:32  来源:山西日报
 

7月15日一大早,晋城市山西兰花大酒店一楼岚花小镇饭店门口,经理郝江杰正在精神抖擞地给整齐列队的服务员开晨会,响亮的口号令人振奋,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目光。

“兰花大酒店给我们免了5个月的房租,这10万元解决了我们的大问题,现在上客率恢复到了70%。”郝江杰开心地说。山西兰花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鲁青说:“我们给租户减轻负担,税务部门给我们免征了1.2万元的房产税,国家的政策支持给企业注入的是复商复市的底气和信心。”

郝江杰和鲁青所言正是来自我省税务系统针对个体工商户精准发力的“房土两税”减免大礼包。这一政策在非常时期给企业发展注入了新鲜的“源头活水”。

税收新政温暖人心

6月29日,对于岚县中浩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负责人朱艳军来说,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这天,他们收到了一笔“意外之财”。钱虽然不多,只有1374.94元,却格外暖心。

原来,今年1月15日该公司申报2020年第一、二季度土地使用税共计13749.38元,当时税收减免政策尚未出台。2月6日,我省出台的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中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范围内,再次下调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统一按现行税额标准的90%调整。”

政策出台后,岚县税务局东村税务分局经过梳理发现,中浩公司符合条件但未享受,便及时通知纳税人办理退抵税手续,并于6月29日及时为企业退税1374.94元。

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郭刚介绍说,这次调整,是在去年我省已经将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统一降低25%的基础上,再次降低10%,两次优惠叠加,力度大、惠及面广。全省使用土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包括中小微企业、医疗防护用品生产企业以及在各领域抗击疫情的众多企业都受益。我省也是疫情发生以来全国第一个普惠性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省份。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5.5万户企业享受到土地使用税下调10%的政策优惠,共减免税费1.26亿元。初步测算,预计全年将在去年减税的基础上,再减少城镇土地使用税4亿元左右,是实实在在为企业减税减负、援企稳岗的有力措施。

租金减免助力发展

7月12日,阳泉市天利时尚购物广场,艳阳高照,热浪袭人。火热的太阳,丝毫阻止不了消费者购物的步伐。天利时尚购物广场位于阳泉市日潭商业区,集零售、餐饮、娱乐和服务于一体,是阳泉市矿区最大的购物中心。

疫情发生以来,商场与个体工商户面临着较大压力。为响应国家号召,推进复商复业,阳泉市天利时尚购物广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商场内个体工商户减免了2月1日至4月30日的租金共计14.9万元。

恰在此时,我省税务部门积极创新,大胆突破,在我省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及时制定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减免个体工商户租金申请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1个月以上(含)租金(或相当于1个月以上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给予减免3个月且不超过出租方减免个体工商户租金的总额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一出台,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矿区税务局组织税务干部送政策上门,并通过“网上核准、容缺办理、先行享受、事后核查”的方式为阳泉市天利时尚购物广场办理了相关手续,累计为企业减免房产税13.4万元,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1万元,有效帮助企业“减压回血”。

“这个政策真是太好了,让我们商场和个体工商户携手共渡难关,实现双赢。”该购物广场财务负责人王女士由衷地表示。

据统计,截至5月31日,我省已减免大型商务楼宇、商场或市场房产税3969.41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55.64万元,合计4225.05万元,惠及1万余户个体工商户,获减租金1.3亿元,在复工复产关键时期发挥了积极的政策鼓励效应,进一步增强了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了全省“六保”任务落实。

贴心服务提振信心

“请您先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模块中点击‘税收减免’,再进入‘疫情期间减免物业租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页面……”6月24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迎泽区西羊市街办税服务厅里,办税人员正帮助纳税人申请“房土两税”减免。

特殊时期,我省税务部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持续优化网上办税缴费服务,通过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组织开展了微播报、纳税人学堂在线直播、税企“云桥”对话等形式多样的政策宣讲活动,确保纳税人懂政策、能适用、会申报,多措并举让纳税人和缴费人办税更省心、更方便、更高效,持续提升全省纳税人满意度,全力支持企业发展。

与此同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我省将《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第十一条修订为“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半年缴纳。上半年应缴税款于当年六月底前申报缴纳,下半年应缴税款于当年十二月底前申报缴纳”。

这项措施实施后,全省纳税人原来应当在3月份缴纳的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延缓至6月底前缴纳,涉及税额7.9亿元。

“动动手指头,税收优惠‘包裹’就能及时送达,让企业省心省力。感谢国家一系列优惠政策持续落地,税务部门便捷服务,在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给出租方和个体户吃了颗定心丸。”收到85.51万元退税款的山西天美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对当前税收服务称赞不已。

在全省上下齐心协力、奋勇拼搏下,我省消费市场正逐渐回暖。截至5月31日,我省服务业累计开票金额达到上年同期的91.05%。(记者任志霞)

(责编:麻潞、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