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又驻心 岚县多举措确保选派干部到村任职见真章

2020年09月29日16:49  来源:人民网-山西频道
 

“前天我们检查了环境卫生,虽然前面已发了通知,但有的还没整改到位,农村乱堆乱放的习惯很难改变。我们准备再组织一次座谈会,和农户沟通一下。”

9月20日,选派到岚县王狮乡蛤蟆神村的党支部书记王永军上任不久已完全进入了角色。入户调研、街道环境卫生整治、产业发展……他的日程排得满满当当。王永军只是今年岚县县委向22个农村选派的24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中的一个。

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任职,是山西省委提升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素质、补齐农村基层组织短板的重大部署。早在5月份,岚县就立足实际,科学选人,扎实高效完成了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任职工作。为进一步强化对选派干部的严管厚爱,确保选派干部在广大农村干出激情、干出成绩,制定了《岚县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职责任务,要求选派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委员),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届(5年),鼓励选派干部长期在村任职。

对选派干部,既要派下去,更要管理好。为了规范日常管理,岚县探索建立“1+1”结对帮带机制,组建了点对点指导专班、党建指导工作专班、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专班、信访协调工作专班、审计理财指导专班、产业发展专班等指导专班。县委组织部每半年和选派干部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同步建立选派干部跟踪管理档案,按照“每季一汇报、每年一考核”方式,及时掌握选派干部履职情况,及时跟进开展培训,组织座谈交流,帮助及时了解掌握农村工作的新政策、新情况、新要求,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为了严明工作纪律,选派干部任职期间严格执行每周“五天四夜”驻村工作制,严格落实会议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定期汇报制度、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等,对违反纪律、群众意见较大、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为了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岚县在选派干部待遇标准上,继续保留原职务职级、岗位等级,继续享受原单位各种待遇,并参照乡镇、村同级别人员发放基础生活补贴和绩效奖励金。市县财政给予选派干部每年3万元的工作经费,还为选派干部每年定期体检一次,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对选派到村任职干部在村任职期满且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同时,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优先向选派村倾斜,优先支持发展。

考核评价是引导干部奋发有为、促进事业发展的“指挥棒”。该县对选派干部实行双向分类考核,对选派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委员)的干部实行年度综合考核,并一条龙排队。乡镇党委在选派干部任职后三个月内,结合任职村及本乡镇实际,细化量化选派干部任期工作目标、年度工作目标、明确考核办法,并严格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由县委组织部及时反馈选派干部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作为表彰奖励,调整职位(岗位)、职务(职级)、级别、工资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召回制度,把选派干部工作纳入乡镇年度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实绩不突出、群众有意见的选派干部实行“召回”。

舵稳当奋楫,风正好扬帆。如今,全县24名选派干部分赴脱贫攻坚第一线、乡村振兴最前沿,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产业发展、集体经济等工作,受到了党员干部群众的广泛赞扬,激活了乡村振兴的一池春水,推动着岚县快速走上乡村振兴发展快车道。(马建生 杜丽君 牛燕飞)

(责编:赵芳、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