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有力“惩腐打伞” 荡涤一切污泥浊水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省纪委监委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综述

2020年11月27日07:32  来源:山西日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纪委监委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把“惩腐打伞”工作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战场,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惩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

坚持政治引领、高位推动,确保“惩腐打伞”工作扎实推进

省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惩腐打伞”工作17次、下发指导性文件7个、与相关单位联合出台制度5个、主要领导亲自听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进展情况汇报70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号角吹响后,省纪委监委坚持把“惩腐打伞”放在全面从严治党大局中考虑谋划,将其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及时研判形势,明确目标任务,强力推动落实。

专项斗争伊始,省纪委监委及时召开部署会、推进会等,对“惩腐打伞”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进入攻坚阶段后,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拥军提出“两个一律复核”要求,明确市县两级涉黑腐败及“保护伞”案件的查处由纪委书记担纲负责,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的查处由纪委副书记带队领办。进入专项斗争决战决胜关键阶段后,省纪委监委“打伞破网”重点案件查办工作领导小组逐案听取汇报,重点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全力推进“打伞破网”工作。

各市纪委监委积极对标对表省纪委监委,健全组织、强化领导,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晋中市抓牢“打伞破网”主体责任、案件查办第一责任和部门履职监督责任,对县级查办案件实行市县联审;运城市将“惩腐打伞”工作成效列入考核评价体系,通过结果运用倒逼工作落实。

从雁漠古域到尧舜故土,从巍巍太行山到滔滔黄河畔,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千钧之力、雷霆之势,各方力量上下同欲,“打伞破网”同频共振,形成荡涤黑恶势力的强大合力,掀起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强大攻势,推动专项斗争稳扎稳打、步步深入。

坚持深挖彻查、除恶务尽,始终保持“惩腐打伞”高压态势

“吕梁市政协主席刘云晨主动投案!”“吕梁市公安局原局长权志高被留置!”这两个消息瞬间传遍了三晋大地。

2019年8月15日,吕梁市政协主席、文水县委原书记刘云晨向省纪委监委主动投案;仅仅4天后,曾任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吕梁市公安局局长的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权志高被采取留置措施。

刘云晨、权志高所涉及的都是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个是文水李增虎案,一个是柳林陈鸿志案。为做好深挖彻查工作,省纪委监委由两名委领导分别包案,进行提级办理、直查直办,一举摧毁了这两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打击“保护伞”、清除“关系网”作为主攻方向,保持“打伞破网”凌厉攻势,确保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挖得深、查得透、破得净。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有78名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高压震慑下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

在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拥军同志强调:“必须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聚焦国家监委联合‘两高’‘两部’制发通知中明确的7类重点情形,把查‘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对‘关系网’要一打到底,对背后的腐败问题要深挖彻查!”

为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的同时,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视巡察等,多方收集问题线索,及时规范处置;认真落实“两个一律复核”要求,对全省1046个黑恶案件逐案筛查。

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省市两级实行联点包案工作机制,采取领导包案、提级办理、直查直办等方式,下大力气对逐案筛查出的“保护伞”线索“挖根破网”。省纪委监委7名班子成员挂帅,对太原任爱军、柳林陈鸿志、文水李增虎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严查重办,一举打掉了省高院原巡视员王志刚、省检察院原副巡视员贾文声、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权志高、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王伟等黑恶势力“保护伞”。

为落实并完善纪法协同联动机制,省纪委监委与省委政法委研究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移送及案件同步介入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同级公安、检察等部门协作配合,采取联合办案、双专班等模式,协力“拔钉子”,共啃“硬骨头”,共同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坚持精准研判,稳慎处置,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在查办柳林陈鸿志案时,审查调查组发现有106名公职人员在陈鸿志的凌志集团领取薪酬。省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将其中99人的个性问题与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区分开来,进行逐案分析,精准稳慎处置,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惩腐打伞”专项行动中,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实事求是作为查办案件的生命线,严格区分“伞”与“非伞”、违法与违纪、涉罪与非涉罪的界限,做到“三个区分开来”,综合衡量违纪违法性质情节、主客观因素、认错悔错态度等,精准研判处置,做到宽严相济。

在查办文水李增虎案时,对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问题的30余名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从轻从宽,对文水县委原书记孙善文等人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予以严肃查处。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努力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以案促改、长效常治,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源清则流清,源浊则流浊。做好“惩腐打伞”专项工作,必须加大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打伞破网”工作中,省纪委监委要求,每查处一案,都要力争取得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用好警示教育资源,用好“一案五书”,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功能,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以案为戒,自觉同黑恶势力划清界限,知敬畏、守底线,使镜鉴常照,让警钟长鸣。

省纪委监委强调,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以案促改,在推动“惩腐打伞”长效常治上下功夫。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剖析典型案件,推动有关单位梳理排查薄弱环节,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等方式,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推动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针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相关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38份、监察建议书674份、提示函和提醒函169份。

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惩腐打伞”既要标本兼治,又要长效常治;在毫不手软深挖彻查的基础上,要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专项行动结束后,要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惩腐打伞”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记者杨文俊)

(责编:麻潞、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