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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就业强社保促增收  多项惠民举措助力山西全面小康

2021年08月10日17:54 | 来源:人民网-山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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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太原8月10日电(赵芳、实习生李雨春)“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4.5%控制线以下,累计转移就业305.71万农村劳动力、41.58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帮助36.31万就业困难人员和134.13万失业人员实现就业。高校毕业生年均超20万人,总体就业率达到90%以上。

10日上午,山西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七场发布会,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山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人社部门的相关工作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十八大以来,山西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去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人社部门坚决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重点围绕落实各项援企稳岗政策、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等,打好就业“组合拳”,稳住民生“压舱石”,在大疫大考中经受住了空前考验。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连续8年保持在46万人以上;高校毕业生年均超20万人,总体就业率达到90%以上。广泛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2018年以来累计培训445万人次,培训后就业率达到28%。截至2020年末,全省技能人才总量430万人,比2012年末增加202.8万人。

此外,山西初步建立起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截至2020年底,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583.78万人、469.38万人、629.52万人,参保人员基本实现了法定人员全覆盖。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1868元提高到3512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108元;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平均每人每月610元调整为1340元。连续8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月人均水平分别由2012年的3075元、962元、886元提高到2020年的4356元、1933元、1339元。

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山西推动实施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力度,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5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动城镇居民收入的稳步提高。山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2年的20232元增加到2020年的34793元,增加14561元,年均增长7.01%。

下一步,山西省各级人社部门将进一步健全就业创业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坚定信心、持续奋斗,为全方位推进山西高质量发展不断贡献人社力量。

(责编:赵芳、张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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