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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检察温度”  检察建议“抢救”受损文物 

2021年11月16日15:29 | 来源:人民网-山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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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赵曲文庙大成殿因受雨水冲击,屋顶檐角部分构件脱落;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汾城镇进士院外部墙体坍塌;

新城镇不可移动文物城尔里1号和4号民居墙体裂缝、坍塌……

近期,临汾市襄汾县在汛期过后,多处文物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漏雨、损坏、倒塌等损害现象,对文物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

襄汾县人民检察院在研判汛期文物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后,及时介入文物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暴雨冲击后文物的受损情况,襄汾县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的3处文物进行了专项摸排,开展了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辖区内古建筑大多数是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保单位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大多年久失修,此次受暴雨灾害影响,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渗水、屋顶漏雨、部件损坏、墙体裂缝、建筑物倒塌等险情。

“襄汾古建筑保留的历史信息丰富,这次连续降雨对‘低级别’文物来说,影响很大,若不及时抢修,将是传统文化的重大损失。”襄汾县文化和旅游局分管文物的负责人说。

面对部分文物在暴雨冲击下的受损情况,襄汾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着眼于文物保护,更着眼于实现文物的最大社会价值,积极探索运用“公益保护令”机制,用足用好诉前程序,通过磋商和发送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进一步加强与县文化和旅游局和相关乡镇政府的沟通协作,以6份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及时采取遮盖、加固、围挡、防渗等有效措施,防止文物险情进一步扩大。

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在对所有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大排查的同时,组织有关专家、工作人员等前往现场查看,并按照分类推进抢险保护的原则,立即部署整改,积极争取技术、资金支持,将文物损失降到最低,确保文物古建筑的安全。

目前,辖区内的文物抢险修缮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分类推进。(张婷婷)

(责编:张婷婷、张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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