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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首个《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出台

2021年11月19日16:24 | 来源:人民网-山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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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太原11月19日电(雷昊)“《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山西省草原保护修复真正进入大生态建设的方阵。”今日,在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新闻发布会上,该局二级巡视员李振龙介绍《实施意见》相关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快推进山西省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

据介绍,《实施意见》分为三大部分共十七条,进一步明确了山西省今后一个时期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要达到的三个阶段性目标:

到2025年,山西省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基本建立,草原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是指某一区域各主要草地类型的植被盖度与其所占面积比重的加权平均值,主要反映草原牧草生长浓密程度)达到73.5%以上,草原生态状况持续改善,草原质量稳步提升,草原生物多样性丰富。

到2035年,山西省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更加完善,退化草原得到有效治理和修复,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75%左右,草原生态服务功能和生产力显著提升,彰显草原在美丽山西建设中的作用。

到本世纪中叶,退化草原得到全面治理和修复,草畜基本平衡,草原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格局。

同时,针对山西省实施草原保护修复,《实施意见》提出了开展草原资源调查与监测评价,全面查清山西省草原资源家底、切实加大草原生态保护力度,加强草原资源用途管制,依法打击草原违法行为、持续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重点抓好“三化”(退化、沙化、盐碱化)草地的修复治理等十项主要任务。

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是山西省是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和系统治理的必然要求,是维护草原生态安全的重要手段,是促进林草融合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美丽山西的基础保障。

为此,《实施意见》从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林长制,充分压实各级政府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的主体责任、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加强草原保护修复项目的谋划和储备、强化草原科技服务支撑,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创新联盟的技术优势,加强横向合作,注重科技人才服务支撑、深入搞好宣传引导,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草原事业发展四个方面保障草原生态保护修复。 

(责编:雷昊、张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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