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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长会商”助调解 晋城公安打造“枫桥经验”新样板

2021年12月08日1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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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你们的耐心劝说,估计到现在这个事情还解决不了,说不定我还把事情给捅大了。”日前,李某专程到晋城市沁水县公安局嘉峰派出所,将一面印有“不推不拖,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赵树理调解室。

今年7月21日,突如其来的强降雨将李某家位于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张山村老圪堆山的坟墓冲毁。李某认为是上方的养鸡场在修建时改变了原先雨水顺山势自由扩散而流,雨水倾泻集中导致受损。养鸡场负责人认为,主要原因是由于连续强降雨而冲毁的。二人发生争执,李某一气之下便将通往养鸡场的道路堵住。

沁水县公安局嘉峰派出所接警后第一时间指派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协调司法所、村委介入调解处理。因赔偿金额存在较大分歧,调解21天无果,为防止事态升级恶化,嘉峰派出所、司法所围绕争议焦点及时启动“三长会商”联动机制,引导双方进入诉讼程序,法院调解两次后进行了判决,当事双方均未提出上诉,并对处理过程及结果表示认可和满意。

今年10月底,晋城市公安局与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基层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三长会商”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三长会商”机制旨在通过加强“一庭两所”对接,以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为主体,成立“3+N”(基层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与妇联、民政、治保会、党群服务中心以及网格员、专职村干部)联席会商小组,建立矛盾纠纷流转衔接、联合化解、周通报、月研判、法律宣传、业务培训“六项机制”,形成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联动联调、优势互补的机制,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嘉峰派出所作为首批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组建了“警+司+民+N”调解团队,即“警”由经验丰富的民辅警和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心理疏导人员组成;“司”由司法所、法庭等司法人员组成;“民”由群众威望高、调解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组成;“N”由各村、各企业调解委员会等人员组成,认真落实“三长会商”机制。依托“赵树理调解室”,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实践中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三长会商”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公安派出所的职责使命。(来源:晋城市公安局)

(责编:朱紫阳、张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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