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聚焦执法重心下移 试点破题基层治理

4月18日,在晋中市祁县东观镇,经过组织笔试、面试、考察,开展初步人选联合审查,征求纪委、公安、信访等多部门意见,最终确定队长由镇长兼任,共计40名队员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组建。
截至目前,祁县基本完成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各乡镇正在借鉴东观镇经验有序开展队伍组建工作。
据介绍,祁县将强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作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坚持“试点先行、全面推进”,以经济发达强镇东观镇为试点,合理配置执法资源,着力构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打通基层执法“最后一公里”。
着眼长效常治,以制度引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祁县制定了《关于强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机构改革为“突破口”,在乡镇统一设置综合执法队,整合乡镇机关、派驻机构、县级执法队力量。
该县明确下放执法事项,坚持“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制定《祁县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依法下放118项行政执法事项;乡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着力破解县直单位与乡镇职责不清,乡镇承接不力的问题。此外,还建立了乡镇与县级执法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分工配合、培训指导、信息共享、保障监督等长效机制,着力破解县乡两级的执法协作与联系沟通不顺畅的问题。
为了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该县制定长期培训规划,采取分散培训、集中培训和线上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每年度全员轮训1次以上;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执法资格证考试,按规定申请取得执法证件,实现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县级9支执法队每年至少分别对所有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专项领域的业务培训,以案例分析见实效,着力破解乡镇不会执法的问题。
在强化组织保障方面,祁县建立乡镇综合执法人员容错免责机制,明确规定对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不予问责或免予问责;对因依法办案而遭不实甚至恶意投诉举报、诬告以及诽谤、侮辱的执法办案人员,乡镇和有关部门、媒体单位第一时间为其澄清事实;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协调财政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障工作经费、执法车辆、基础设备等;健全考核机制,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情况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胡佳玲 张文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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