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县人民检察院数字赋能守护“生命之源”
水是生命之源。古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探索,运用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保护水域生态平衡和生态安全,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扎实推进水资源得到长效保护。
古县霍东矿区水环境敏感,属于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限制开发区域,涉及霍泉泉域等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
2021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山西晋中霍东矿区与重叠区域内22家煤矿存在开采岩溶水的行为”线索。结合前期调查情况,古县人民检察院发现霍泉泉域内古县涉及9家企业,存在超采岩溶水行为,当即决定立案。
该案涉及多家行政单位,且涉案企业众多,信息错综复杂。承办检察官就如何筛选有效数据与证明问题犯了难。如何判断涉案企业非法开采岩溶水?采用常规方法即检测地下水水位变化虽然直观但是取证困难,地下水水位检测不仅需要专家技术人员和专业设备,更需要一个较长时期的检测,且对于过去的地下水水位变化情况无从得知,办案一时陷入瓶颈。
面对困境,如何破解?“仅依靠人力是远远不够的,可以考虑以大数据为突破口。运用大数据进行筛查、比对和碰撞,各个数据之间有了交集和串联,问题线索就能清晰显露出来。”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迎春说道。
方向已定、路径已明。
办案检察官从税务部门调取了霍泉泉域内企业的水资源纳税数据,从水利部门调取了霍泉泉域内企业的取用水量,从霍泉泉域内企业调取企业年产量。把从水利局、税务局和涉案企业调取的数据整理形成表格。围绕年产量、水资源税与取用水量之间数据变化关系,将数据表格生成折线图等多种更为直观的数据图。总结提炼三个数据之间的变化特点,运用数字检察思维,搭建非法取水、缺缴少缴水资源税等监督场景,归集各类数据,生成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后续精准核查。
建模运算结果显示,霍东矿区霍泉泉域内的古县9家企业自2018年以来,取水用水量、水资源税与年产量的变化成反比。年产量、水资源税与取用水量变化幅度差异巨大,异常数据表明涉案企业存在非法开采地下水的情况。
针对生成的线索,古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精准核查,通过现场勘验、走访群众、无人机航拍等调查取证工作,以及向行政机关调取执法情况的证据材料,发现9家企业存在超批复开采岩溶水。
古县检察院发挥横向协同的办案理念,第一时间将调查情况向县委报告。2022年3月21日,古县县委召开古县霍东矿区霍泉泉域煤矿企业取用水问题集体约谈暨整改推进会,会议通报了煤矿企业相关问题、对涉案煤矿企业进行约谈。古县县政府将霍泉泉域水治理问题写入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
在古县检察院的督促下,县水利局对涉案企业罚款70万元,征缴水资源税950余万元,并督促企业整改,通过安装用水计量设施、用水定额管理等节水措施,加强节约用水内部管理机制。同时,针对非法开采地下水、超采地下水行为监管缺失问题主动作为,依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并多次定时回头看,严密监控涉案企业是否越过警戒线,确保地下水资源保护长效落实。
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院总结从本案中建模的经验,以本案办理为切入点,围绕地下水资源的多重保护,总结提炼破坏水资源、非法取用地下水等涉水领域违法行为特点,搭建非法取水、非法排水等保护监督场景。通过对全县范围内多家企业的取用水等相关数据进行运算,碰撞生成批量类案线索,将类案线索转化为开展专项行动的基础。通过专项监督检察,共查封某企业违规取水井1处、取缔违规取水洗车点4处,增强了县水利局执法力度,取得了地下水治理的有效成果。
未来,古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总结数字建模的经验,将数字建模扩展到水资源以外的领域,实实在在地运用数字检察助力公益诉讼,切实守护好古县的蓝天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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