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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将于明年起施行

2023年12月01日11:01 | 来源:人民网-山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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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太原12月1日电(记者桑莉媛)今天,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有关情况。《条例》用地方立法形式对山西省在垃圾管理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予以固化和推广,共六章60条,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城乡垃圾治理对于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中,减量化、资源化是城乡垃圾管理的重要目标。“条例修改过程中,我们一方面在总则中提出城乡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总体要求,另一方面在第二章设专节‘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对减量化和资源化作出具体规定。”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孙剑纲说。

其中,聚焦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条例》第二十九条规范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引导单位和个人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产品,通过线上、线下交易等方式,促进闲置物品再利用,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第三十条对源头减量的主要措施进行了规范,比如减少过度包装和快递企业二次包装、节约用餐等。此外,《条例》第三十一至第三十三条对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替代品的研发推广,有关部门职责等进行规范,减少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

着眼于资源化利用,《条例》第三十四、第三十五条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多途径回收方式等作出规定,支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比如,规定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可以采取上门回收、设置交投点、“互联网+”等方式开展回收服务。鼓励商场、超市、便利店等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设立便民再生资源回收点,鼓励生产者、销售者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对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再利用。第三十六条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家具,废弃玻璃、金属、塑料、纸类、织物等的资源化利用作出规定,切实提高可回收物的资源化利用水平。

(责编:麻潞、桑莉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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