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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氧削峰的山西行動

2021年07月08日07:17 | 來源: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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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容易出現臭氧污染

臭氧是無色、有特殊臭味的氣體,夏季在強烈的太陽紫外線作用下,氮氧化物和碳氫化合物發生光化學反應,生成臭氧、醛類等二次污染物,與一次污染物混合形成光化學煙霧,具有很強的刺激性和氧化性。光化學煙霧易在天氣晴朗、濕度較低,氣溫在24℃-32℃的環境中頻繁發生。夏季容易出現階段性高溫過程,氣象條件有利於臭氧污染的生成,會形成階段性臭氧污染。

據專家介紹,當臭氧處於不同位置時,所扮演的角色各不相同。在平流層中,臭氧扮演著地球生物保護傘的作用,它阻擋了高能量的紫外線輻射到達地面,如果平流層臭氧含量減少,其吸收紫外線輻射的能力會大大減弱,從而導致到達地球表面的UV-B(紫外線B波段)區輻射強度明顯增加,給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帶來危害。到了對流層,具有強氧化性和刺激性的臭氧是一種重要的光化學污染物。當它在大氣中達到一定的濃度時就會對生態環境造成影響,還會對人體造成危害。在地面附近時,臭氧會以干沉降的形式進入農田生態系統,從而影響農田生態系統的健康,對作物的生長、產量及其光合機制層面有強烈的負面效應,還會影響作物的物候、品質和農田土壤酶活性等。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高濃度的臭氧還能與建筑裝飾材料發生反應,比如氧化乳膠涂料等表面涂層,還有軟木器具、地毯等居家用品,絲、棉花、醋酸纖維素、尼龍和聚酯的制成品中含不飽和碳碳鍵的有機化合物,從而造成染料褪色、圖片圖像層褪色、輪胎老化等。

因為季節性原因,臭氧污染成為打贏夏季藍天保衛戰的“攔路虎”,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形成臭氧的重要前體物,為加強VOCs治理,有效控制臭氧污染,近年來我省不斷加大力度,治理VOCs污染。

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管控

《山西省空氣質量鞏固提升2021年行動計劃》明確以PM2.5和臭氧污染協同治理為重點,實施夏季攻堅行動。VOCs是形成臭氧污染的重要前體物,研究表明,VOCs來源復雜,揮發性強,涉及行業廣,產排污環節多,隻有摸清臭氧污染產生情況以及形成機理,控制臭氧污染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要實現臭氧削峰,必須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管控。日前,我省生態環境部門和各市紛紛行動,對夏季臭氧污染進行專項整治。

6月11日,太原市召開2021年夏季臭氧削峰攻堅行動部署會,要求在工業企業領域,加快補齊VOCs治理短板,以有機化工、焦化、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及油品儲運銷行業為重點,針對源頭替代、泄漏檢測與修復、廢氣收集、治理設施、非正常工況、台賬記錄等重點環節,針對發現的問題,逐一整改落實。同時,加大VOCs執法監管力度,一方面強化餐飲油煙控制,未安裝油煙淨化裝置的6月底前完成安裝,7月底前接入餐飲油煙污染在線監控平台,實施在線監管﹔另一方面,加強干洗行業VOCs治理,全面配備使用溶劑回收制冷系統、不直接外排廢氣的全封閉式干洗機,淘汰開啟式干洗機。

臨汾市從5月26日至8月31日,重點對全市范圍內涉VOCs和CO排放的焦化、鋼鐵、汽修行業企業進行摸排會診。同時,啟動了夏季重點大氣污染物專項整治行動,採取企業自查、走航監測、專家會診、分局全面排查、市局重點核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明確要求,對於專項行動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迅速立案查處,從嚴高限處罰,並依法實施限制生產﹔對整改不到位的,再次走航監測數據仍然異常的,依法按日計罰,實施停產整治﹔對污染防治設施運行不正常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門處理﹔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責任。

長治、晉城等地也紛紛出擊,進行臭氧污染攻堅。

運用科技手段精准治理

近來,在太原市的加油站周邊和車流高峰期路段,不時有標著“大氣環境走航監測車”的車輛出現,這些走航車正實時緊盯著周邊大氣各項數值的變化,一經發現問題,第一時間移交相關部門整改。

通過揮發性有機物走航巡查,能夠對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物類別進行精准溯源,為精准治理臭氧污染提供科技支撐。5月中旬,省生態環境廳在全省范圍開展了揮發性有機物走航巡查,治理臭氧污染。

走航車是如何監測大氣質量的?記者在走航車工作現場聽工作人員康偉進行了詳細介紹。康偉說,位於車內頂部的大氣採樣總管道分別與7個分析儀、監測儀相連,走航車后備廂裝有兩個空氣泵,不停地把大氣抽入總管道,然后分別輸送到7個儀器中,然后這7個儀器對吸入其中的大氣進行分類分析,快速形成空氣質量分析報告,指導污染源治理。康偉說:“走航車就像是移動的眼睛、鼻子,能對污染源進行快速定位,准確識別污染物類別,對污染源進行精准診斷。加強走航監測數據分析應用,可強化VOCs溯源排查,為精准執法提供科學依據。”

根據省生態環境廳要求,走航巡查聚焦煉焦、化工、表面涂裝、印刷、儲油庫以及加油站等VOCs排放的重點行業、重點園區、重點企業,做到對象精准,聚焦形成臭氧污染峰值的重點時段,做到時間精准。與此同時,省生態環境廳要求,在走航巡查過程中,要加強環境執法聯動,嚴格落實走航信息“日報-周報-月報-專報”制度,按時反饋走航期間的工作報告。走航巡查過程發現監測對象數據存在異常情況的,由當地環境執法部門會同走航技術單位進入現場進行溯源排查。現場發現的違法問題,由當地環境執法部門同步制作現場檢查筆錄,進行環境行政處罰。問題嚴重的將專項督辦,公開曝光,並對每個完成整改的問題“回頭看”,檢驗整改成效,確保每一個超標問題整改到位。

當前正處於臭氧污染高發階段,我省將抓住時機,科學應對,細化措施,著力從源頭遏制臭氧污染,確保夏季空氣質量改善。(記者程國媛)

(責編:桑莉媛、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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