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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健全專門審判機構、推動協同共治——

為黃河生態筑牢司法保護屏障(法治聚焦)

本報記者 鄭洋洋
2023年06月30日09:09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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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裡汾河,自管涔山奔流而下,向西拐了個彎,靜靜地投入到黃河的懷抱——這裡是位於山西省萬榮縣廟前村的汾河入黃口。2020年以來,廟前村斷面水質穩定達到Ⅳ類標准,實現了“一泓清水入黃河”。去年,白天鵝、娃娃魚等動物首次出現在這一河段,吸引不少游客專程前來欣賞。

  “以前可不是這樣,非法採砂時有發生,破壞了黃河的生態環境。”山西黃河河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山西境內黃河全長966公裡,流經4市19縣,佔到總干流的17.7%。“保護壓力不小,僅靠我們根本打擊不過來,這幾年多虧了法院的司法保障!”

  近年來,山西堅持打擊與保護並舉,不斷完善機制,延伸服務,由法院牽頭相關單位協同共治,為黃河流域生態筑牢司法保護屏障。

  完善組織機制,形成“行政執法+檢察監督+司法審判”的協同共治格局

  “河務部門行政執法手段有限、相關案件移送不暢,違法採砂之風總是剎不住。”提起黃河山西段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山西黃河河務局相關負責人頗為感慨。

  轉變來自兩年前。2021年4月,隨著法槌響起,萬榮縣人民法院對一起非法採砂案件公開開庭宣判,以非法採礦罪判處被告人王某、黃某某、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至兩年十個月不等,並處相應罰金。這是山西首家環境資源法庭挂牌成立以來敲響的“第一槌”。

  “我們聯合黃河河務局在沿岸舉辦現場會,發布一批典型案例,非法採砂行為得到有效遏制。”萬榮法院環境資源法庭庭長薛印端說。

  該案宣判的一個月前,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山西黃河河務局在汾河入黃口聯合設立“黃河·汾河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是集司法保護、環境修復、法治教育、文化推廣於一體的生態環境保護平台。”山西省高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卜文禮介紹,目前,山西法院在汾河源頭、汾河中游等地也設立了司法保護基地和專門環境資源法庭,形成了汾河全流域生態保護格局。

  近幾年,山西法院不斷完善環境資源審判專門化體系,健全專門化審判機構。目前,全省11個中級人民法院已全部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庭,117個基層法院均設置了專門審判團隊,實現了環境資源審判機構全覆蓋。

  為進一步加強協作,2020年12月,山西省公檢法機構會同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山西黃河河務局等8部門印發《關於服務保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綱要的意見》,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會商機制、執法與司法銜接機制、案件集中審理機制等,形成了“行政執法+檢察監督+司法審判”的協同共治格局。

  “我們採用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歸口審理模式,充分發揮刑事震懾、民事賠償、行政監督等作用,助力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卜文禮說。

  2023年3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貫徹實施黃河保護法暨沿黃九省區法院黃河流域司法保護工作推進會在山西呂梁召開,一致通過並簽署《司法服務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山西倡議》,加大了對黃河的司法保護力度。

  注重實效保護,法院及時發出生態環境侵權案件禁止令

  2022年6月5日“世界環境日”,忻州市忻府區三交鎮北馮村召開了一場別開生面的生態修復公開執行現場會。該案主審法官劉佳介紹:“張某生在未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將屬於翟家山村集體的31株楊樹出售給武某元等人砍伐。案發后,被告人張某生親屬代其退繳全部違法所得。”

  在當地干部群眾的注視下,主審法官公開宣判。除對被告人判處相應的有期徒刑外,忻府區人民法院還發出全省首份生態修復補植令,責令被告人張某生等5人在盜伐、濫伐林木行為發生地補種樹木310株、855株不等。

  “對環境資源案件,刑事懲罰不是最終目的。我們堅持打擊與恢復並舉,把綠色低碳原則貫穿在審判中,實現了懲罰、修復、警示教育綜合效果疊加。”卜文禮介紹,自本案宣判后,當地再未發生一起盜採濫伐林木案件。

  山西法院在環境資源案件審判中,尤其注重生態環境的實效保護。去年6月,運城市新絳縣人民法院發出一份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禁止令,這也是最高法關於生態環境侵權案件適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規定正式施行以來,山西法院發出的首份生態環境侵權案件禁止令。

  在這起非法佔用農用地案件中,檢察院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向法院申請禁止令,請求禁止被告公司超范圍開採礦山毀壞林地。收到申請后,新絳法院立即派法官前往現場勘查。后作出裁定,禁止該公司在行政許可的林地面積范圍之外開採礦山毀壞林地。

  “案件審理一般周期較長,而生態環境的保護是等不起的。如果等判決生效再去做,再重的懲罰也失去了意義。我們及時採用禁止令,就是貫徹生態保護恢復優先的理念。”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楊雲芳說。

  成立專門法庭,推動黃河流域文化保護工作法治化

  山西全省現有不可移動文物53875處,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531處,居全國第一。因數量眾多、價值巨大、分布零散,保護管理相對困難。

  黃河保護法於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黃河文化保護傳承弘揚”作為專章出現,對司法保護提出了新的要求。2021年以來,山西法院共審理黃河流域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案件192件,對437人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不斷筑牢文物安全底線。

  山西右玉縣擁有豐富的古長城遺址,近年來發生了多起破壞事件。當地一村干部王某為方便村民耕種,使用挖掘機在屬於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長城遺址挖了一個豁口,構成故意損毀文物罪,被判處刑罰。

  2022年,山西法院設立右玉長城司法保護基地,強化環資審判、法治宣傳、環保教育、生態修復和志願服務等保護功能,保護文化遺產﹔還先后成立雲岡文化保護法庭、聞喜河底文物保護法庭、應縣木塔保護法庭等專門法庭,有力推動黃河流域文化保護工作法治化。

  “黃河流域是華夏文明的搖籃。我們將認真貫徹落實《山西倡議》,為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完備、更貼心的司法服務。”山西省高院院長馮軍說。

  《 人民日報 》( 2023年06月30日 10 版)

(責編:麻潞、桑莉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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