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設具有山西特色的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
——從關鍵詞看我省“1+N”人才政策新亮點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我省制定出台“1+N”人才政策。9月5日下午,在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發布會上,省委組織部、省委人才辦、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介紹了相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1+N”人才政策有哪些亮點?記者通過關鍵詞進行了梳理。
結果導向——“1+N”人才政策注重務實管用,大膽改革破題,確保政策措施科學精准、可操作、能落地。比如,柔性引才政策堅持“以工作實績論英雄”的導向,對人才每年來晉工作時間不做量化要求,主要依據在晉工作成果提供有關待遇。
綠色通道——《關於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快新時代人才強省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堅持向用人主體授權,省屬高校、公立醫院、科研院所和國有企業自主確定急需緊缺人才目錄,報行業主管部門備案。暢通人才引進“綠色通道”,推動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博士等進人手續實行“承諾制、容缺審、限時辦”,行業主管部門不再審批備案。新引進省級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范圍內的人才,可申請使用“周轉池”編制。國有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可簡化招聘程序,不受員額限制。
按薪定才——《實施意見》提出,推動國有企業建立職務層級、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並行貫通的晉升通道。試點開展“按薪定才”,將薪酬待遇、獲得投資額度、工作履歷等作為企業人才層次認定、待遇兌現的主要依據。
包干制、伯樂獎——《實施意見》提出,省級人才計劃為人才發放的人才獎勵金作為省政府頒發的獎金依法免征個人所得稅,發放的創新創業經費、團隊建設經費實行“包干制”管理。提高省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勵標准,省財政根據獎勵標准足額安排預算。鼓勵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設立“伯樂獎”,對薦才引才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出榜、揭榜——《實施意見》堅持以項目為牽引、以貢獻為導向的原則,支持各類用人主體柔性引進人才。加強市場化專業化人才服務機構建設,建立健全“單位出榜、中介揭榜、政府獎補”引才機制。探索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帶事業編制身份進入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由企業負責其相關薪酬待遇。
自主確定——《實施意見》支持高校、公立醫院單獨設置科研崗位,其從業人員納入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范圍。省屬本科高校、科研院所在規定的結構比例范圍內,可按照正高比例不高於副高的原則,自主確定專業技術正高級與副高級崗位具體數量。
招才顧問——根據“1+N”人才政策,我省形成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企業人才需求目錄“三張清單”,深入開展“雙招雙引”活動,依托省政府駐外辦事機構、合作高校等設立“山西省招才工作站”,選聘“招才顧問”。
產業教授——“1+N”人才政策,著力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人才交流通道。省市每年從高校選派一批工科教師到企業擔任“科技博士服務團成員”“科技副總”或“企業科技特派員”,直接參與企業生產和研發,享受當地柔性引才待遇。每年從企業遴選一批“產業教授”進入本科高校和職業院校工作。支持高校選派的入企工科教師申報參評工程系列職稱。
特聘崗位——根據“1+N”人才政策,國有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可簡化引進招聘程序,單列設置特聘崗位,不受員額限制。
卓越人才培養——根據《山西省卓越工程師隊伍建設實施方案(試行)》,省教育廳將依托高等教育“百億工程”,聚焦我省傳統支柱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升級改造一批傳統專業,布局新建一批新興急需學科專業,推出一批卓越人才培養改革試點專業,組建一批現代產業學院和產業技術創新研究院,力爭使高校新興、應用型本科專業佔比達到67%以上,實現對我省重大戰略、重要產業、重點領域的全覆蓋。
頂尖科技人才——根據“1+N”人才政策,我省動態建立省內頂尖科技人才名單,著力培養造就戰略科學家后備人才。通過定向委托、“一事一議”等方式支持頂尖科技人才領銜承擔重大科技任務、建設重大創新平台,省財政給予經費支持。健全頂尖科技人才負責制,精簡合並預算編制科目,使頂尖科技人才在科研儀器設備採購使用、創新資源流動共享等方面享有資源調度權,在項目研究方案、技術開發路線方面享有自主決策權,支持頂尖科技人才牽頭組建高水平創新團隊。
直接申報——根據“1+N”人才政策,我省對新增博士后科研流動(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分別給予設站單位建站補助,適當提高省財政對新進站全職博士后生活補助標准,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報評審高級職稱。
新八級工——《關於加強新時代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提出,不斷拓寬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以推行“新八級工”制度、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完善職業技能競賽體系為抓手,打破學歷、資歷、年齡、比例等限制,實現以職業能力為導向、以工作業績為重點,與使用和待遇相銜接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
技高者多得——根據《行動計劃》,我省將科學設置崗位使用機制,支持高技能人才在崗位上歷練,管理班組、帶徒傳技,甚至是參與生產決策、技術革新﹔合理建立薪酬分配制度,實現多勞者多得、技高者多得,讓高技能人才的價值在使用過程中得到體現。(記者陳俊琦 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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